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2-10-17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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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精神,更好地帮助广大市场主体解难题、渡难关、复元气、增活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工作方案》(内政办发〔2022〕74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为方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正确理解《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现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出台背景

2022年9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国办发〔2022〕30号)(以下简称《意见》),从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管、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等5个方面,为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按照国务院《意见》精神和自治区政府工作要求,结合自治区实际,印发了《工作方案》。

二、《工作方案》的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对标对表国务院《意见》,在5个方面,进一步细化提出23条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包括:

(一)进一步破除隐性门槛,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准入成本。一是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二是着力优化工业产品管理制度;三是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备案;四是切实规范政府采购和招投标;五是持续便利市场主体登记。

(二)进一步规范涉企收费,推动减轻市场主体经营负担。一是严格规范政府收费和罚款;二是推动规范市政公用服务价外收费;三是着力规范金融服务收费;四是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五是推动降低物流服务收费。

(三)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推动降低市场主体办事成本。一是全面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二是持续优化投资和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三是着力优化跨境贸易服务;四是切实提升办税缴费服务水平;五是持续规范中介服务。六是健全惠企政策精准直达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公正监督,切实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一是创新实施精准有效监督;二是严格规范监管执法行为;三是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五)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切实稳定市场主体政策预期。一是不断完善政策制定实施机制;二是着力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三是坚决整治不作为乱作为。

三、政策解读员及咨询电话

如对本方案、意见有不理解之处,可向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具体咨询,联系方式: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民营经济发展处:政策解读员康慧娟,0471-6659062;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政策解读员吕东宸,0471-6659255。


信息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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