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评奖办法》是优化知识产权奖励政策,加大对优秀专利成果和创新人才奖励的务实举措,对于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文件出台后,从出台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主要特点及解读时间、形式和渠道等方面开展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推进新时代绿色发展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在客观分析我区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的基础上,拟设立内蒙古自治区专利奖。
(一)我国专利奖的发展现状
中国专利奖是国家知识产权局于1989年设立,目前已评选了二十三届,从第十一届起中国专利奖评选周期由两年一届改为一年一届,中国专利奖是我国唯一的专门对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给予奖励的政府部门奖,得到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认可,在国际上有一定的影响。目前北京市、天津市、浙江省、安徽省、云南省,辽宁省、吉林省等26个省、市、自治区先后设立了政府专利奖,其中少数民族自治区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设立了专利奖,对各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工作导向,突出专利的质量和技术的先进性,强调专利运用的实际效益及其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对引领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从各省、市、自治区设立的专利奖分析,都是针对三种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以及项目、发明人和企业进行系统的奖励设定,我区目前没有关于专利的奖励。
(二)自治区专利的发展情况
2022年全区专利授权量2.46万件,同比增长1.13%;有效发明专利9654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02件,高价值发明专利3407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42件;截至到2022年底,我区专利授权总量13.01万件。这既表明我区市场经济的不断成熟,也表现出了我区潜在的自主创新能力。但是和发达地区比较,我区2022年度授权量仅是江苏、广东等发达省份2022年授权量的3.8%、2.8%,累计专利授权量也仅是其当年专利授权量的五分之一、八分之一。特别是企业核心竞争力不强直接影响了我区创新型企业的发展,这些企业掌握与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与先进发达地区还有着很大的差距,我区在激励自主创新方面尚缺乏政策和资金支撑。
(三)设立自治区专利奖的意义
一是体现当前自治区知识产权发展实际需求,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更好地引领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水平保护和高效益运用,更加有效地激发企事业单位创新创造活力,为自治区现代化建设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二是紧跟国家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潮流和趋势,牢牢掌握我区市场主体创新主动权和发展主动权,以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为主攻方向,加快构建一批新的增长引擎,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为全区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源;
三是激励重点产业尽快实现核心技术和系统集成能力的突破,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提升创新主体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提升自治区科技创新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有利于发挥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创业的支撑和保障作用,激发创新主体的发明创造活力,推动专利技术的实施和产业化,更好地调动创新主体的积极性;
四是储备一批自治区高价值的专利技术和产品,培育一批参评中国专利奖的创新主体,有利于我区参与中国专利奖的评选,不断提升我区市场主体的创新能力。
二、主要内容
《评奖办法》着眼于发挥专利奖励制度对创新发展的激励作用,对评奖工作做出总体设计,对评奖范围、奖项设置、组织领导、申报条件、推荐方式、评选程序、奖励标准和表彰形式等进行细化。
全文共二十四条,其中:一至六条明确内蒙古专利奖制定目的、依据和原则,奖项设置、评奖范围和评奖机构,表彰名额,规定了评选周期;七至九条明确参评专利项目和个人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不得参评的具体情形,以及申报参评的推荐方式;十至十六条明确自治区专利奖评选程序,包括形式审查、专家初评、评审委员会审定、社会公示、异议处理、批准公布等程序;十七至十九条明确自治区专利奖奖励标准,并提出专利项目获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奖金用于奖励发明人、设计人以及对专利技术实施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专利奖奖金来源等;二十条明确要加强对自治区专利奖的宣传和交流,发挥专利奖励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二十一至二十二条明确对自治区专利奖评选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行为处理方式;二十三至二十四条明确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并规定了《评奖办法》的实施日期。
三、主要特点
一是评审组织规范。自治区人民政府成立自治区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负责自治区专利奖的评选工作,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家组成,每届任期4年。评审委员会对拟获奖项目和人员建议名单进行集体审定,确定拟获奖名单,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二是奖项设置合理。《评奖办法》明确设置自治区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对优秀专利发明人和优秀专利项目进行表彰和奖励,将其提升到自治区政府奖励层次。三是评选程序严谨。《评奖办法》规定申报自治区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经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有关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自治区总工会等自治区级群团组织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方可参评,确保参评项目质量;同时,对形式审查、专业评审组初评、公示异议处理等程序作出严格规定,充分体现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四是激励措施完善。《评奖办法》明确每届授予金奖不超过10项、银奖不超过20项,优秀奖不超过40项,获奖总数不超过70项,并对获得自治区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给予每项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同时,明确获得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应当将部分获奖奖金用于奖励获奖项目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以及对该项专利技术实施做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有利于营造激励创新创造的良好环境。
四、解读时间、形式和渠道
《评奖办法》印发后进行解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专利行政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在线访谈、接受媒体采访等形式予以解读。通过政府网站、新闻网站、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渠道以问答形式挂网解读,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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