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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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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国办发〔2025〕4号)精神,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两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七个部分。一是财政支持,建立健全与文化强区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模式,保障文化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明确支持北疆文化理论研究阐释、内容创作、宣传推广项目建设等方面财政支持方向。二是税收优惠,落实宣传文化增值税、转制文化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三是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确权、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处置体系。四是科技创新,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及园区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科技企业规模,加快布局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新闻出版、广电视听、文化遗产等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建设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五是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文化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对认定为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享受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比照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六是人才引进和收入分配,明确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文化企业薪酬管理、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等内容。七是支持转制企业,明确转制文化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三、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延续中央对文化企业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设立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文化企业入规、给予北疆文化建设项目补助等措施,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提质。

二是明确了一系列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提出探索“公益+市场”“事业+企业”发展路径,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

三是明确了一系列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转制文化企业的具体政策,为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保障转制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提供政策依据。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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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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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04 00:00 信息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国办发〔2025〕4号)精神,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两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七个部分。一是财政支持,建立健全与文化强区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模式,保障文化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明确支持北疆文化理论研究阐释、内容创作、宣传推广项目建设等方面财政支持方向。二是税收优惠,落实宣传文化增值税、转制文化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三是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确权、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处置体系。四是科技创新,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及园区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科技企业规模,加快布局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新闻出版、广电视听、文化遗产等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建设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五是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文化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对认定为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享受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比照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六是人才引进和收入分配,明确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文化企业薪酬管理、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等内容。七是支持转制企业,明确转制文化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三、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延续中央对文化企业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设立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文化企业入规、给予北疆文化建设项目补助等措施,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提质。

        二是明确了一系列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提出探索“公益+市场”“事业+企业”发展路径,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

        三是明确了一系列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转制文化企业的具体政策,为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保障转制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提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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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治区政府政策解读

                文字解读:《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5-08-04 00:00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朗读

                一、出台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国办发〔2025〕4号)精神,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两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七个部分。一是财政支持,建立健全与文化强区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模式,保障文化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明确支持北疆文化理论研究阐释、内容创作、宣传推广项目建设等方面财政支持方向。二是税收优惠,落实宣传文化增值税、转制文化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三是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确权、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处置体系。四是科技创新,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及园区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科技企业规模,加快布局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新闻出版、广电视听、文化遗产等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建设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五是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文化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对认定为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享受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比照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六是人才引进和收入分配,明确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文化企业薪酬管理、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等内容。七是支持转制企业,明确转制文化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保障政策。

                三、主要特点

                一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延续中央对文化企业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设立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文化企业入规、给予北疆文化建设项目补助等措施,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提质。

                二是明确了一系列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提出探索“公益+市场”“事业+企业”发展路径,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

                三是明确了一系列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

                四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转制文化企业的具体政策,为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保障转制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提供政策依据。

                一、出台背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国办发〔2025〕4号)精神,持续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进一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25〕33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二、主要内容《实施方案》分为主要任务和组织实施两部分,其中主要任务包括七个部分。一是财政支持,建立健全与文化强区建设相适应的财政投入机制,完善多元化投入模式,保障文化领域重点任务实施,明确支持北疆文化理论研究阐释、内容创作、宣传推广项目建设等方面财政支持方向。二是税收优惠,落实宣传文化增值税、转制文化企业税收等优惠政策。三是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升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和服务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和再融资,完善文化企业无形资产确权、登记、托管、投资、流转和处置体系。四是科技创新,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支持文化和科技融合企业及园区发展、积极培育壮大文化科技企业规模,加快布局文化科技创新平台,支持新闻出版、广电视听、文化遗产等领域培育建设自治区重点实验室,鼓励建设人工智能高质量数据集和可信数据空间。五是用地保障,依法依规保障文化企业合理用地需求,对认定为自治区重点文化产业项目的,享受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比照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的自治区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执行。六是人才引进和收入分配,明确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完善文化事业单位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加强和改进国有文化企业薪酬管理、支持国有文化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实施中长期激励政策等内容。七是支持转制企业,明确转制文化企业职工在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方面的保障政策。三、主要特点一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举措,在延续中央对文化企业税收优惠、用地保障等政策的基础上,提出设立自治区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奖励文化企业入规、给予北疆文化建设项目补助等措施,有利于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推动文化产业转型提质。二是明确了一系列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的具体举措,提出探索“公益+市场”“事业+企业”发展路径,深化文化领域国资国企改革,分类推进文化事业单位深化内部改革,完善文艺院团建设发展机制。三是明确了一系列推动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全面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技术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积极培育新质生产力。四是明确了一系列支持转制文化企业的具体政策,为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保障转制企业职工切身利益提供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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