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原《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因地制宜、上下联动、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原则,以实现苏木乡镇统计工作 “八有八化” 为目标,加快推进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步伐,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1.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明确苏木乡镇在统计业务上的隶属关系,界定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数据采集等职责,规范统计数据对外提供和使用标准。
2.配齐配强统计力量。要求按规定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稳定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规范统计工作人员变更程序,明确人员力量不足时的补充方式。
3.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统计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配备专用办公设备和档案存放设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4.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管理,明确统计资料分类保管要求和保存期限。
5.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将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总体规划,保障四级统计专网畅通,强化统计信息安全管理。
6.加大依法统计工作力度。规范统计调查实施流程,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统计执法检查。
7.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明确旗县级统计部门培训职责和全覆盖要求。
(三)保障措施
明确将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做好对苏木乡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统计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工作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政策亮点
(一)统计工作目标更清晰明确
提出苏木乡镇统计工作 “八有八化” 目标,即有岗位、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治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宣传常态化,为基层统计工作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标准。
(二)基层统计力量保障更有力
强调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稳定性以及保障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明确人员变更需经旗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并备案,同时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缓解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确保统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三)依法统计与人员素质提升双推进
一方面强化依法统计要求,规范统计调查流程,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苏木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年度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解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0471-4896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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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原《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因地制宜、上下联动、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原则,以实现苏木乡镇统计工作 “八有八化” 为目标,加快推进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步伐,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1.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明确苏木乡镇在统计业务上的隶属关系,界定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数据采集等职责,规范统计数据对外提供和使用标准。
2.配齐配强统计力量。要求按规定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稳定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规范统计工作人员变更程序,明确人员力量不足时的补充方式。
3.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统计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配备专用办公设备和档案存放设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4.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管理,明确统计资料分类保管要求和保存期限。
5.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将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总体规划,保障四级统计专网畅通,强化统计信息安全管理。
6.加大依法统计工作力度。规范统计调查实施流程,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统计执法检查。
7.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明确旗县级统计部门培训职责和全覆盖要求。
(三)保障措施
明确将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做好对苏木乡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统计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工作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政策亮点
(一)统计工作目标更清晰明确
提出苏木乡镇统计工作 “八有八化” 目标,即有岗位、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治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宣传常态化,为基层统计工作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标准。
(二)基层统计力量保障更有力
强调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稳定性以及保障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明确人员变更需经旗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并备案,同时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缓解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确保统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三)依法统计与人员素质提升双推进
一方面强化依法统计要求,规范统计调查流程,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苏木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年度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解读单位: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
联系电话:0471-4896245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现从三个方面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对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作出一系列决策部署。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20〕11号),对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要求,持续巩固和提升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成效,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管理、提升能力,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原《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坚持因地制宜、上下联动、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原则,以实现苏木乡镇统计工作 “八有八化” 为目标,加快推进苏木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步伐,规范基层统计工作管理,提高源头统计数据质量,为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重点任务
1.压紧压实工作职责。明确苏木乡镇在统计业务上的隶属关系,界定其组织实施统计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指导嘎查村(居)民委员会数据采集等职责,规范统计数据对外提供和使用标准。
2.配齐配强统计力量。要求按规定设置统计岗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工作人员,稳定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队伍,规范统计工作人员变更程序,明确人员力量不足时的补充方式。
3.改善统计工作条件。保障统计工作人员的办公场所,配备专用办公设备和档案存放设施,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更新老化设备。
4.推进统计工作规范化建设。指导建立健全统计工作制度,规范统计原始记录和台账管理,明确统计资料分类保管要求和保存期限。
5.提升统计信息化水平。将统计信息化建设纳入电子政务总体规划,保障四级统计专网畅通,强化统计信息安全管理。
6.加大依法统计工作力度。规范统计调查实施流程,要求统计工作人员参加法治培训,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协助统计执法检查。
7.提高人员整体素质。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明确旗县级统计部门培训职责和全覆盖要求。
(三)保障措施
明确将苏木乡镇统计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做好对苏木乡镇、嘎查村(居)民委员会统计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调查工作中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的保障工作。
三、政策亮点
(一)统计工作目标更清晰明确
提出苏木乡镇统计工作 “八有八化” 目标,即有岗位、有人员、有经费、有场地、有设备、有网络、有制度、有培训,实现统计管理制度化、统计人员专业化、统计报表标准化、统计台账电子化、统计资料档案化、统计工作法治化、统计信息网络化、统计宣传常态化,为基层统计工作开展提供了清晰的指引和标准。
(二)基层统计力量保障更有力
强调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稳定性以及保障嘎查村(社区)统计工作人员(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劳动报酬和补助经费,明确人员变更需经旗县级统计部门同意并备案,同时通过招募志愿者等方式缓解人员力量不足问题,确保统计工作持续稳定开展。
(三)依法统计与人员素质提升双推进
一方面强化依法统计要求,规范统计调查流程,加强法治培训和宣传;另一方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确保苏木乡镇统计工作人员年度培训全覆盖,全面提升统计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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