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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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成绩当年有效。其中,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每门满分 150


                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满分 100 分。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


                计入考生总成绩;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

                换分数计入考生总成绩。等级转换分数办法由自治区教育厅另行


                公布。

                      4.招生录取。自 2025 年起,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


                理科目组合和历史科目组合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定最低录取控


                制分数线;合并一本二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具

                体招生录取办法在当年招生录取文件中明确。


                      相关体育类、艺术类专业依据考生总成绩及相应的专业考试

                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少数民族语言授课专业的考试招生办法,由相关招生高校另


                行发布。

                      5.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


                考试提出的选择性考试科目选考要求,是学生确定选择性考试科


                目的依据之一。考生根据高校招生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和兴

                趣特长,确定选择性考试科目。在内蒙古招生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科学合理设置选择性考试科目要求


                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考生选择性考试的科目符合普通高等学校相应招生专业(类)


                选考科目要求的,方可报考该专业(类)。

                     (四)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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