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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 铁路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5]96号
成文日期 2005-04-07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铁路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5]96号
成文日期 2005-04-0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4-07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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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岳福洪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赵双连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史青晓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呼尔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牛栋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华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  杰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戈  锋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高锡林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刘兆和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张志诚 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高震风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巴根那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双永 呼和浩特铁路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牛栋春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是自治区铁路建设工作的决策机构,统筹确定全区铁路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铁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制订全区铁路发展规划,协调有关盟市推动铁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发布铁路建设的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日常服务。

  三、其它事项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五年四月七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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