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工业、交通 \ 铁路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96号 |
成文日期 | 2005-04-07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铁路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96号 |
成文日期 | 2005-04-07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岳福洪 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赵双连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史青晓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呼尔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牛栋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张 华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周 杰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戈 锋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高锡林 自治区林业厅厅长
刘兆和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张志诚 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高震风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巴根那 自治区统计局副局长
徐双永 呼和浩特铁路局总工程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牛栋春兼任。
二、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是自治区铁路建设工作的决策机构,统筹确定全区铁路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铁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负责自治区铁路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工作,制订全区铁路发展规划,协调有关盟市推动铁路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及建设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发布铁路建设的有关信息,为领导小组提供日常服务。
三、其它事项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五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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