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港澳台侨工作 \ 对台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5]132号
成文日期 2005-05-11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对台工作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05]132号
成文日期 2005-05-1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台湾华阳项目协调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5-05-11 11:31 
分享到:
【字体: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台湾华阳项目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双连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牛栋春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德  顺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孔燕燕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陈  欣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张志诚 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李  世 鄂尔多斯市副市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鄂尔多斯市副市长李世兼任,成员从鄂尔多斯市相关部门和达拉特旗人民政府抽调。

  二、其他事项

  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成员若有变动,由协调小组自行发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〇五年五月十一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您还未登录,请登录后进行收藏!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