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蒙速办·一网办”“蒙速办·掌上办”“蒙速办·一次办”“蒙速办·帮您办”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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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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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区、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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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重      点      任     务                                 完 成 时 限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


             1                                       减 时 间           基础上缩减的比例达到 20%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盟市级以下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承诺时限在法定时限
                  在线服务成           服务满意度                              基础上缩减的比例达到 50%                      。
                  效度                                                 自治区本级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达


             2                                       即办程度            到 5%    。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盟市级以下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即办件的数量占比达
                                                                     到 20%    。



                                                     信息发布
             3                                                       全部事项办事指南等信息在内蒙古政务服务网上发布。                                                2021 年 3 月 31 日
                                                       ( 级)
                                                        Ⅰ



                                                                     材料预审 ( 级)事项占全部事项比例达到 90% 以上。
                                                                                   Ⅱ
                  办理成熟度 事项办理深度                                      II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
                                                                     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
                                                     材料预审
             4                                                       构在平台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 2021 年 3 月 31 日
                                                       ( 级)
                                                        Ⅱ
                                                                     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
                                                                     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
                                                                     送审批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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