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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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


                述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

                针,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社会


                主义办学方向,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教育


                优先发展,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

                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


                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

                体意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


                力现代化。落实全区教育大会安排部署,优化布局、促进公平、


                补齐短板,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培养德智

                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内蒙古经济社会


                发展提供更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把党的政治领导、思想领导、


                组织领导贯穿教育管理全过程。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

                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学


                生成长规律,全面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全面推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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