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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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率达到 45.2%。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持续增强,实现了 30 万人口


                以上旗县(市、区)设置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继续教育加


                快发展,为建设学习型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

                      教育质量稳步提升。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 55.0%。


                农村牧区中小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城镇学校大班额和超

                大班额全面消除。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达到 72 所,教学质量


                稳步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持续推进,校企合作办学广泛


                开展,建成国家示范和骨干高职学校 4 所、国家示范中职学校 21

                所、自治区示范性高职学校 15 所,1 所高职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


                水平高职学校建设计划单位,2 所高职学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

                专业群建设计划单位。全区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 96


                个、立项建设自治区一流学科 16 个,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 2


                个、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3 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增加

                到 47 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增加到 160 个、硕士专业学


                位授权点增加到 116 个。内蒙古大学成为“部区合建”高校,生


                物学入选国家一流学科建设计划。

                      教育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区普通高等教育培养本科及以上


                毕业生 32.9 万人,职业教育平均每年为社会培养近 12 万名技术


                技能型人才、培训 22 万名城乡劳动力。高校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内蒙古大学获批“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调控与繁育国家重点实


                验室”,实现了我区高校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建成省部级

                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人文社会科学基地等创新平台 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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