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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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法治保障机制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


                为、乱作为。科学编制权责清单,明确落实责任主体和职责范畴。

                做好重点领域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和汇总,全面清理规范性文


                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合法、科学、明确、系统的

                规则制度体系。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执法责任


                制和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教育及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4.完善督查督导机制


                      建立教育系统工作自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早纠

                偏纠错,健全反馈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督查工作,健


                全联合督查、调研督查、落实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等制度,


                构建年初有分解、定期有调度、中期有推进、专项有督查、年底

                有考核的督查模式。实施“阳光督办”机制,将督办事项和办理


                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实施台账化管理,坚持跟踪问效。健全督


                导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督查督导”模式,统筹督查督导工

                作。探索建立教育系统督查专员制度,加强和充实督查督导力量。


                      5.完善评估监测机制


                      推进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教育统计水平,构建可记录、

                可监控、可检查、可追溯的监测系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鼓励和培育第三方

                专业机构,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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