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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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法治保障机制
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
为、乱作为。科学编制权责清单,明确落实责任主体和职责范畴。
做好重点领域教育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和汇总,全面清理规范性文
件,健全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合法、科学、明确、系统的
规则制度体系。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执法责任
制和执法监督机制。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大力提升教育及相
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度。
4.完善督查督导机制
建立教育系统工作自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和漏洞,及早纠
偏纠错,健全反馈报告制度。加强和改进教育领域督查工作,健
全联合督查、调研督查、落实报告、核查复核、督促整改等制度,
构建年初有分解、定期有调度、中期有推进、专项有督查、年底
有考核的督查模式。实施“阳光督办”机制,将督办事项和办理
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开,实施台账化管理,坚持跟踪问效。健全督
导机制,积极探索“互联网+督查督导”模式,统筹督查督导工
作。探索建立教育系统督查专员制度,加强和充实督查督导力量。
5.完善评估监测机制
推进教育大数据平台建设,提升教育统计水平,构建可记录、
可监控、可检查、可追溯的监测系统。深化“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鼓励和培育第三方
专业机构,将委托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价纳入政府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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