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税务 |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23〕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包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免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请示》(包府报〔202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内蒙古骆驼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房产税584551.98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批复中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471-486591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关于防范仿冒网站风险的提示 网站支持
ipv6
回到顶部
| 索 引 号 | |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税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内政字〔2023〕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包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免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请示》(包府报〔202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内蒙古骆驼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房产税584551.98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批复中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01XD/2023-02099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税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文 号 | 内政字〔2023〕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 索 引 号 | 1115000001151201XD/2023-02099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税务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 文 号 | 内政字〔2023〕51号 |
| 成文日期 | 2023-05-04 |
包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免征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企业房产税的请示》(包府报〔2023〕6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免征内蒙古骆驼酒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房产税584551.98元。
二、在具体执行中,如免征房产税金额与批复中免征金额有差异,以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金额为准。
三、按照本批复免征的房产税,在批复下达前已经征收入库的,可抵减以后纳税期应纳房产税或办理退库。
2023年5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