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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24〕62号
成文日期 2024-12-3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1-09 10:47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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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快提升全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引领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改革创新,构建全区数字化、智能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科技赋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和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统筹推进全区“智慧消防”建设,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消防领域的运用,通过自治区政务大数据平台汇聚政府部门平台数据,通过消防大数据平台汇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资源,有效整合灭火救援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构建消防安全专题数据库,促进数据治理、关联融合和核心业务数据精细化,实现防火、灭火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城市火灾智能防控平台

1.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汇聚包括火灾、单位、建筑、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单位巡查、隐患及整改、消防物联网等内外部多源业务数据,利用机器学习及人工智能技术训练单位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及住宅小区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风险评估、精准化预警,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聚焦火灾高风险场所,提供标准化信息发布接口,优化行业部门及基层政府的针对性综合监管。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大数据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接入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相关数据并开展推广应用;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

2.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研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支持日常培训演练、火灾案例定向推送等功能,通过实名制管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标准化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内容等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与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形成人防技防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单位更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026年底前自治区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建设,并在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推广使用,力争于2027年底前全区10万家以上社会单位接入系统。

3.建设城乡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平台。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建设。规范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标准,推动实现消防物联数据融合共享、双向赋能,为城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优先接入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园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以及医疗、养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信息,通过制定配套优化控制室值班规定等措施推进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工作;推动为城镇独居老年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为城镇及农村牧区居民住宅安装智能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或远程监控摄像头。2026年底前,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完成城市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

(二)升级改造消防救援智能指挥调度平台

1.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全区现代化119指挥中心,实现警情实时联网汇聚、应急救援一张图等功能。将现有消防救援通信网络延伸到边远地区。整合全区消防装备定位、PDT对讲、无人机及单兵视频等现有资源,实现灭火救援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研发接警处置流程规范化支撑工具,建立智能化、立体化的调度响应与指挥服务体系。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

2.结合北斗卫星导航、远程视频监控、智能监测报警等技术,推动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城市消防物联网平台早期火灾预警及系统定位功能,实现智能预警报警及自动导航到灾情地点以及自动调派周边相邻消防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灾情现场处置。结合灾情大小、事故类别自动区分调派相应范围内的救援力量,优化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突出对属地灾情处置和作战指挥的精确管控。2026年底完成接入。

(三)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

1.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原则上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架构设计。在自治区政务云资源满足情况下,消防大数据平台应优先考虑集中部署于自治区政务云。

2.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区消防内部业务数据,上联国家消防救援局,横向对接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大数据平台,开展相关数据汇聚治理,提供任务调度、数据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数据共享、运维监控等基础功能。自治区平台侧重宏观态势研判分析,支撑火灾防控业务工作,协调规范全区消防业务数据质量管控,并向盟市提供数据服务。盟市侧重消防救援机构实战应用,支撑基层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及装备管理等各项业务开展。

3.建设火灾防控综合研判系统。研发综合查询、时空可视化分析、综合可视化分析(大屏)等数据应用工具,同时围绕防灭火工作需求研发业务数据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动态报表分析、消防形势研判报告等系列研判分析工具,辅助日常防灭火研判。研究建立区域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各盟市当前区域消防安全质态水平。

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

(四)研发移动端手机APP

依托“蒙速办”APP,研发面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监管单位的“草原消防”功能模块,对接大数据平台数据资源,实现隐患“随手拍”、平台上传录入、风险隐患移交、一站式数据分析等功能。通过手机APP宣传培训模块,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实现网上申请消防技术帮扶、消防行政许可申请等事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便群众学习使用。围绕移动端特性进行针对性布局设计,为防灭火人员提供全地域、多时空的信息化支撑,实现随时随地访问数据。2025年底前完成“草原消防”功能模块建设并向全区推广应用。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内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消防”建设。各地区要按照“试点推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智慧消防”建设重点任务,选择本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具备试点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消防”试点推广工作,构建符合本地区地域特色的“智慧消防”建设模式,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及时落地、取得实效。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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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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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节能与资源综合利用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24〕62号
        成文日期 2024-12-31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1-09 10:47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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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为加快提升全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引领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改革创新,构建全区数字化、智能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科技赋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和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统筹推进全区“智慧消防”建设,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消防领域的运用,通过自治区政务大数据平台汇聚政府部门平台数据,通过消防大数据平台汇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资源,有效整合灭火救援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构建消防安全专题数据库,促进数据治理、关联融合和核心业务数据精细化,实现防火、灭火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城市火灾智能防控平台

        1.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汇聚包括火灾、单位、建筑、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单位巡查、隐患及整改、消防物联网等内外部多源业务数据,利用机器学习及人工智能技术训练单位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及住宅小区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风险评估、精准化预警,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聚焦火灾高风险场所,提供标准化信息发布接口,优化行业部门及基层政府的针对性综合监管。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大数据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接入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相关数据并开展推广应用;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

        2.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研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支持日常培训演练、火灾案例定向推送等功能,通过实名制管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标准化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内容等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与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形成人防技防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单位更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026年底前自治区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建设,并在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推广使用,力争于2027年底前全区10万家以上社会单位接入系统。

        3.建设城乡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平台。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建设。规范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标准,推动实现消防物联数据融合共享、双向赋能,为城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优先接入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园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以及医疗、养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信息,通过制定配套优化控制室值班规定等措施推进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工作;推动为城镇独居老年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为城镇及农村牧区居民住宅安装智能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或远程监控摄像头。2026年底前,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完成城市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

        (二)升级改造消防救援智能指挥调度平台

        1.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全区现代化119指挥中心,实现警情实时联网汇聚、应急救援一张图等功能。将现有消防救援通信网络延伸到边远地区。整合全区消防装备定位、PDT对讲、无人机及单兵视频等现有资源,实现灭火救援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研发接警处置流程规范化支撑工具,建立智能化、立体化的调度响应与指挥服务体系。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

        2.结合北斗卫星导航、远程视频监控、智能监测报警等技术,推动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城市消防物联网平台早期火灾预警及系统定位功能,实现智能预警报警及自动导航到灾情地点以及自动调派周边相邻消防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灾情现场处置。结合灾情大小、事故类别自动区分调派相应范围内的救援力量,优化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突出对属地灾情处置和作战指挥的精确管控。2026年底完成接入。

        (三)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

        1.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原则上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架构设计。在自治区政务云资源满足情况下,消防大数据平台应优先考虑集中部署于自治区政务云。

        2.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区消防内部业务数据,上联国家消防救援局,横向对接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大数据平台,开展相关数据汇聚治理,提供任务调度、数据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数据共享、运维监控等基础功能。自治区平台侧重宏观态势研判分析,支撑火灾防控业务工作,协调规范全区消防业务数据质量管控,并向盟市提供数据服务。盟市侧重消防救援机构实战应用,支撑基层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及装备管理等各项业务开展。

        3.建设火灾防控综合研判系统。研发综合查询、时空可视化分析、综合可视化分析(大屏)等数据应用工具,同时围绕防灭火工作需求研发业务数据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动态报表分析、消防形势研判报告等系列研判分析工具,辅助日常防灭火研判。研究建立区域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各盟市当前区域消防安全质态水平。

        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

        (四)研发移动端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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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内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消防”建设。各地区要按照“试点推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智慧消防”建设重点任务,选择本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具备试点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消防”试点推广工作,构建符合本地区地域特色的“智慧消防”建设模式,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及时落地、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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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25-01-09 10:47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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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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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城市火灾智能防控平台

              1.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汇聚包括火灾、单位、建筑、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单位巡查、隐患及整改、消防物联网等内外部多源业务数据,利用机器学习及人工智能技术训练单位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及住宅小区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风险评估、精准化预警,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聚焦火灾高风险场所,提供标准化信息发布接口,优化行业部门及基层政府的针对性综合监管。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大数据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接入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相关数据并开展推广应用;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

              2.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研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支持日常培训演练、火灾案例定向推送等功能,通过实名制管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标准化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内容等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与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形成人防技防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单位更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026年底前自治区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建设,并在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推广使用,力争于2027年底前全区10万家以上社会单位接入系统。

              3.建设城乡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平台。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建设。规范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标准,推动实现消防物联数据融合共享、双向赋能,为城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优先接入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园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以及医疗、养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信息,通过制定配套优化控制室值班规定等措施推进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工作;推动为城镇独居老年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为城镇及农村牧区居民住宅安装智能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或远程监控摄像头。2026年底前,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完成城市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

              (二)升级改造消防救援智能指挥调度平台

              1.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全区现代化119指挥中心,实现警情实时联网汇聚、应急救援一张图等功能。将现有消防救援通信网络延伸到边远地区。整合全区消防装备定位、PDT对讲、无人机及单兵视频等现有资源,实现灭火救援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研发接警处置流程规范化支撑工具,建立智能化、立体化的调度响应与指挥服务体系。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

              2.结合北斗卫星导航、远程视频监控、智能监测报警等技术,推动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城市消防物联网平台早期火灾预警及系统定位功能,实现智能预警报警及自动导航到灾情地点以及自动调派周边相邻消防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灾情现场处置。结合灾情大小、事故类别自动区分调派相应范围内的救援力量,优化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突出对属地灾情处置和作战指挥的精确管控。2026年底完成接入。

              (三)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

              1.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原则上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架构设计。在自治区政务云资源满足情况下,消防大数据平台应优先考虑集中部署于自治区政务云。

              2.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区消防内部业务数据,上联国家消防救援局,横向对接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大数据平台,开展相关数据汇聚治理,提供任务调度、数据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数据共享、运维监控等基础功能。自治区平台侧重宏观态势研判分析,支撑火灾防控业务工作,协调规范全区消防业务数据质量管控,并向盟市提供数据服务。盟市侧重消防救援机构实战应用,支撑基层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及装备管理等各项业务开展。

              3.建设火灾防控综合研判系统。研发综合查询、时空可视化分析、综合可视化分析(大屏)等数据应用工具,同时围绕防灭火工作需求研发业务数据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动态报表分析、消防形势研判报告等系列研判分析工具,辅助日常防灭火研判。研究建立区域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各盟市当前区域消防安全质态水平。

              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

              (四)研发移动端手机APP

              依托“蒙速办”APP,研发面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监管单位的“草原消防”功能模块,对接大数据平台数据资源,实现隐患“随手拍”、平台上传录入、风险隐患移交、一站式数据分析等功能。通过手机APP宣传培训模块,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实现网上申请消防技术帮扶、消防行政许可申请等事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便群众学习使用。围绕移动端特性进行针对性布局设计,为防灭火人员提供全地域、多时空的信息化支撑,实现随时随地访问数据。2025年底前完成“草原消防”功能模块建设并向全区推广应用。

              三、工作要求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内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消防”建设。各地区要按照“试点推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智慧消防”建设重点任务,选择本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具备试点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消防”试点推广工作,构建符合本地区地域特色的“智慧消防”建设模式,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及时落地、取得实效。



              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加快提升全区消防安全治理能力和水平,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引领业务流程和工作模式改革创新,构建全区数字化、智能化消防安全治理体系,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全面加强“智慧消防”建设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以科技赋能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共商、共建、共享和集约化建设的原则,利用3年时间统筹推进全区“智慧消防”建设,强化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在消防领域的运用,通过自治区政务大数据平台汇聚政府部门平台数据,通过消防大数据平台汇聚互联网、物联网数据资源,有效整合灭火救援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智能火灾风险评估模型,构建消防安全专题数据库,促进数据治理、关联融合和核心业务数据精细化,实现防火、灭火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推动消防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二、重点任务(一)建设城市火灾智能防控平台1.建设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汇聚包括火灾、单位、建筑、地理信息、监督检查、单位巡查、隐患及整改、消防物联网等内外部多源业务数据,利用机器学习及人工智能技术训练单位建筑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及住宅小区火灾风险评估模型,开展动态化风险评估、精准化预警,对接“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科学调整社会单位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引导消防监管力量聚焦火灾高风险场所,提供标准化信息发布接口,优化行业部门及基层政府的针对性综合监管。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大数据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平台建设,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接入火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相关数据并开展推广应用;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2.建设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研发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支持日常培训演练、火灾案例定向推送等功能,通过实名制管理单位消防管理人员、标准化规范消防安全检查内容等措施,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同时实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与消防物联网系统对接,形成人防技防的有机统一,推动社会单位更好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2026年底前自治区完成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自主管理系统建设,并在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推广使用,力争于2027年底前全区10万家以上社会单位接入系统。3.建设城乡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平台。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消防物联网数据平台建设。规范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标准,推动实现消防物联数据融合共享、双向赋能,为城市火灾防控、灭火救援提供技术支撑。优先接入高层公共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化工园区、商务楼宇、产业园区以及医疗、养老、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消防设施信息,通过制定配套优化控制室值班规定等措施推进社会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物联网建设工作;推动为城镇独居老年人安装联网型独立感烟火灾报警器,为城镇及农村牧区居民住宅安装智能独立式感烟探测器或远程监控摄像头。2026年底前,重点城市(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完成城市消防物联网数据接入;2027年底前其他盟市完成接入。(二)升级改造消防救援智能指挥调度平台1.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对现有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打造全区现代化119指挥中心,实现警情实时联网汇聚、应急救援一张图等功能。将现有消防救援通信网络延伸到边远地区。整合全区消防装备定位、PDT对讲、无人机及单兵视频等现有资源,实现灭火救援全息数据实时汇聚、统一利用;研发接警处置流程规范化支撑工具,建立智能化、立体化的调度响应与指挥服务体系。2026年底前完成改造。2.结合北斗卫星导航、远程视频监控、智能监测报警等技术,推动智能指挥调度平台向基层延伸。充分发挥城市消防物联网平台早期火灾预警及系统定位功能,实现智能预警报警及自动导航到灾情地点以及自动调派周边相邻消防救援力量第一时间赶赴灾情现场处置。结合灾情大小、事故类别自动区分调派相应范围内的救援力量,优化灭火救援作战预案,突出对属地灾情处置和作战指挥的精确管控。2026年底完成接入。(三)建设消防大数据平台1.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原则上按照统一建设、分级使用架构设计。在自治区政务云资源满足情况下,消防大数据平台应优先考虑集中部署于自治区政务云。2.自治区消防大数据平台整合全区消防内部业务数据,上联国家消防救援局,横向对接自治区大数据中心、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等大数据平台,开展相关数据汇聚治理,提供任务调度、数据资源管理、质量管理、数据共享、运维监控等基础功能。自治区平台侧重宏观态势研判分析,支撑火灾防控业务工作,协调规范全区消防业务数据质量管控,并向盟市提供数据服务。盟市侧重消防救援机构实战应用,支撑基层防火监督、灭火救援及装备管理等各项业务开展。3.建设火灾防控综合研判系统。研发综合查询、时空可视化分析、综合可视化分析(大屏)等数据应用工具,同时围绕防灭火工作需求研发业务数据异常波动监测预警、动态报表分析、消防形势研判报告等系列研判分析工具,辅助日常防灭火研判。研究建立区域安全评价指标体系,客观反映各盟市当前区域消防安全质态水平。2026年底前完成自治区级消防大数据平台建设。(四)研发移动端手机APP依托“蒙速办”APP,研发面向社会公众、企业和监管单位的“草原消防”功能模块,对接大数据平台数据资源,实现隐患“随手拍”、平台上传录入、风险隐患移交、一站式数据分析等功能。通过手机APP宣传培训模块,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发送消防安全提示。实现网上申请消防技术帮扶、消防行政许可申请等事项,提供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方便群众学习使用。围绕移动端特性进行针对性布局设计,为防灭火人员提供全地域、多时空的信息化支撑,实现随时随地访问数据。2025年底前完成“草原消防”功能模块建设并向全区推广应用。三、工作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将“智慧消防”建设纳入数字政府、智慧城市整体建设内容,鼓励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智慧消防”建设。各地区要按照“试点推行、稳步推进”的原则,根据“智慧消防”建设重点任务,选择本地区经济发展较好、具备试点条件的地区开展“智慧消防”试点推广工作,构建符合本地区地域特色的“智慧消防”建设模式,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及时落地、取得实效。2024年12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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