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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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增加农村牧区体育健身设施供给。支持旗县(市、区)新
建改建全民健身中心,实现全覆盖。支持苏木乡镇、嘎查村配建
多功能运动场、健身路径、社会足球场等,实现苏木乡镇、嘎查
村至少配备 1 套全民健身器材。(自治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
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乡村振兴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
负责)
3.推动冰雪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群众冰雪运动发展,鼓
励各地区通过多种形式因地制宜建设冰雪运动场地设施,引导群
众参与冰雪运动健身。支持呼和浩特市、包头市等地区建设运营
能够承接国际、国内比赛的标准滑冰馆和滑雪场,为群众健身和
举办冰雪赛事创造良好条件。支持各地区利用公园水域、公园空
闲地等建设室外滑冰场,支持大中小学校利用现有条件浇筑冰
场、开设滑冰课程,配备小型多样的旱地冰雪器材,带动校园冰
雪活动向四季拓展。(自治区体育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
政厅、自然资源厅,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
4.盘活利用好空闲用地。盘活城市空闲土地,用好公益性建
设用地,支持以租赁方式供地,倡导土地复合利用,充分挖掘存
量建设用地潜力,规划建设贴近社区、方便可达的全民健身场地
设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教育厅、民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
水利厅、文化和旅游厅、卫生健康委、体育局、林草局、乡村振
兴局,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
5.提升公共体育场馆服务水平。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向社会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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