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 - 包头市石拐区等旗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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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

                              包头市石拐区等旗县(区)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批复






                                              内政字〔2024〕79 号






                包头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石拐区等五个旗县区国


                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请示》(包府报〔2023〕79

                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审查通过的《包头市石拐


                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国土


                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包头市固阳县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统称《规划》)。你市要指导各


                旗县(区)认真组织实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


                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

                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各


                项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

                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牢牢把握铸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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