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市场监管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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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点任务
持续推动全区市场准入环境、市场竞争环境、消费环境、质
量发展环境建设,不断创新完善重点领域市场监管体系、综合执
法体系、协同共治体系、基础支撑体系建设,实现市场监管事业
高质量发展。
第一节 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
持续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实施统一的市场监管审批许可准
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提升准入政策透
明度。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准入隐性壁垒台账,定期排查、清理。
推动商事主体登记、名称自主申报、全程电子化登记、经营范围
规范化等改革,持续深化“一网通办”,推进“跨省通办”,拓展
电子证照应用领域并探索全国互通互认模式。优化企业开办服
务,建成企业开办全流程掌上办系统,实现“零见面、零等待、
零费用”。严格执行市场主体登记业务规范和数据标准,提升企
业办事的便利度和体验感。培育数量更多、质量更优的市场主体,
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活跃度,营造更加良好的市场准入环境。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制度。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场主体
退出制度。规范市场主体退出程序,优化企业注销“一网通”平
台,简化普通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扩大简易注
销适用范围,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
不断提高审批许可效能。巩固和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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