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
P. 3
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
力,推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方案具体举措及责任分工详见
附件)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强化自治区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完善成员单位职责,加强
协同配合,积极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
政府要切实承担本地区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统
筹协调机制,认真梳理分析和研究解决本地区营商环境突出问
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专家咨询机制,聘请行
业协会、商会、专业服务机构以及各类企业代表等作为咨询顾问,
针对企业实际需求提出政策完善、流程再造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建议。各地区、各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典型经验要及时
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考核评价。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地区、
本部门营商环境考核评价,配合国家做好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营商
环境评价工作。要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
作扎实有序开展。各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会同配合单位,结合实
际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做好相关行业系统推进落实指导工作,自
治区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跟踪督查。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法治
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
索过程中出现的失误或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予以免责或减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