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农牧业、林业、水利 \ 林业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6〕110号 |
成文日期 | 1996-12-2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林业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发〔1996〕110号 |
成文日期 | 1996-12-20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林业厅《关于加快沙区山区治理开发意见的报告》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落实。
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加快沙区、山区治理开发意见的报告
自治区人民政府:
根据政府领导同志的部署,最近我厅专门组织力量调查了全区各地在沙区、山区开发治理方面的情况,并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了如何进一步加快沙区、山区治理开发步伐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我区是一个多山多沙地区,全区89个农牧业旗县绝大多数处于山地丘陵区或风沙危害区(以下简称“两区”)。“两区”重点治理面积约1545亿亩,占全区总土地面积的873%;人口18649万,占全区总人口的825%。“两区”生态环境脆弱,自然条件严酷,风沙、干旱、水土流失等自然灾害频繁,严重制约着工农牧业生产的发展,影响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全区贫困旗县多数分布在这里。因此,加快“两区”综合治理开发步伐,对于改善生态环境、发展地区经济、加快脱贫致富步伐,具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我区开展大规模的治山治沙活动,发动群众进行开发性生产,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果。全区人工造林保存面积8000多万亩,森林面积发展到28亿亩。其中,“两区”森林面积增至153亿亩,占全区的546%。全区已有242%的水土流失面积和222%的风沙危害面积得到初步治理,重点治理的科尔沁沙地、毛乌素沙地,森林覆被率已分别达到209%和106%。林业生产上增加经济林营造比重,每年达20%以上。经营方式上推行了立体种植、复合经营,使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到1995年农林复合经营面积达到315万亩,生产粮食59亿斤。在资源利用方面,鼓励群众合理开发利用森林资源和林副产品,1995年仅林果业就为农牧民增加收入10%左右,一些较早治理的地区已达20%以上。在一些地区,“两区”治理开发所形成的林业产业已经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
尽管我区“两区”治理开发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下一步的治理开发任务还十分艰巨。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两区”治理开发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九五”林业发展规划及“三七”扶贫攻坚计划,我们初步确定,全区“九五”期间“两区”治理开发的主要指标是:人工造林2000万亩,飞播造林300万亩,封山封沙育林300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500万亩,人工种草及改良草场500万亩,治沙造田及改造低产田85万亩,开发利用水面30万亩。在人工造林中,营造各种经济林500万亩,建设“三松”基地300万亩,改造山杏低产林300万亩,建设生态经济沟2500条、生物经济圈5000处。到2000年,吸纳“两区”农牧民剩余劳动力150万人就业,力争使农牧民的林果业年人均收入达到200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今后工作的意见是:
(一)坚持统一规划、综合治理、注重效益的原则。“两区”治理开发是一项宏伟的系统工程,既是生态建设,又是产业建设,因此必须有一个全面系统的规划。我们要依据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规划,结合我区的实际,编制“两区”综合治理开发规划。要坚持以林为主,多种经营,充分体现综合效益。结合三北防护林、平原绿化、防沙治沙、黄河中游防护林及辽河防护林建设五大工程,把“两区”治理开发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并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优先落实那些近期效益好的项目。各级农业、水利、畜牧、乡镇企业等有关部门也要制定相应的“两区”治理开发规划,将其纳入各地区“两区”综合治理开发的总体规划中。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为“两区”治理开发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各地区要继续推行林业四项改革,即改革农村牧区林业经营体制、完善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拍卖宜林“三荒”使用权,实行土地有偿流转;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改革林业种植方式;深化国有林场改革、搞活国有林业经济。要认真落实八项调整,即调整林业的利益机制、资金投放重点、产业结构、林种结构、树种结构、建设布局、种植方式和技术政策。各地区要本着“三个有利于”的原则,制定实施一些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为“两区”治理开发创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进一步调动生产者、经营者和地方政府三者积极性。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贸工林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完善专业化生产、专业化加工、专业化营销机制,有条件的地方要以骨干企业为龙头,发展企业集团,形成合力,增强群体优势。
(三)提高林业生产的科技含量,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要抓好农牧民培训,通过多形式、多层次的培训培养一批农牧民技术员、治理开发的带头人和示范户、示范村。加大现有各项适用技术和科技开发模式的推广力度,当前要重点推广生态经济沟、生物经济圈、农林复合经营、林业“五小”(小林场、小苗圃、小果园、小药材园、小经济园)模式以及速生丰产林营造、果树丰产栽培、沙地水稻、药材种植等适用技术。要积极促进科研与生产相结合,加速“两区”治理开发攻关项目的研究开发。各地都要加强林业科研院所建设,制定优惠政策,创造有利条件,鼓励和引导科研单位、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去搞有偿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和组建开发共同体。要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各级林业部门、特别是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要从“两区”农牧民当前急需的优良种苗、适用技术、产品营销等服务项目入手,不断扩大服务范围,逐步由单项服务、环节服务向综合服务、全程服务和系列服务发展。
(四)广辟资金渠道,努力增加投入。要继续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起上”、“以群众投工投劳和地方投入为主,国家补助为辅”的方针,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筹措资金,鼓励和吸收各行各业积极参与“两区”治理开发。各地区要在以工代赈、扶贫开发、农业开发资金中,争取一定的份额用于“两区”治理开发项目。各级林业部门要积极协调,搞好配合,本着“各投其资、各记其功、各受其益”的原则,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争取农业、水利、畜牧、乡镇企业和金融等部门对“两区”治理开发的更大支持或直接参与。
(五)正确处理治理开发与保护管理的关系。在强调“两区”治理开发的同时,必须十分注重生态环境的保护,严格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认真执行限额采伐和木材运输加工管理制度,加大森林防火和病虫害防治,加大对违法侵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毁林开荒、乱捕滥猎野生动物的打击力度。坚决制止并打击以治理开发“两区”为名,破坏植被或随意开荒种地的行为。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林业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以保证“两区”综合治理开发健康有序地进行。
(六)切实加强对“两区”治理开发的领导。“两区”治理开发是涉及方方面面的系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要把“两区”治理开发真正列入议事日程。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统筹安排,狠抓落实。要建立“两区”治理开发目标责任制,严格考核,认真兑现。各级领导都要亲自动手,结合办绿化点、抓扶贫点等方面的工作,实地指导和组织“两区”治理开发。要注意培养典型,通过典型引路,带动全局。各级林业部门要切实当好党委和政府的参谋和助手。国务院已经同意,由林业部牵头成立由有关部门参加的“防沙治沙协调小组”和“山区林业综合开发协调小组”,我区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以协调和落实全区“两区”治理开发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建议按照“各负其责、各投其资、各记其功、各受其益”的原则,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林业部门牵头、各部门分工协作责任制,共同完成“两区”治理开发任务。
以上报告如无不妥,请批转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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