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304号 |
成文日期 | 2005-10-20 |
索 引 号 |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 号 | 内政办字[2005]304号 |
成文日期 | 2005-10-20 |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战略环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潘 岳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副局长
岳福洪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郝益东 自治区副主席
成 员:冯有恩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牟广丰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巡视员
梁文清 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
陶 建 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查研究室主任
安俊义 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常军政 自治区财政厅副厅长
李万忠 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仁选 自治区建设厅副厅长
王宗起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周 杰 自治区交通厅副厅长
纪大才 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呼 群 自治区林业厅副厅长
戈 锋 自治区水利厅厅长
白 薇 自治区旅游局副局长
张志诚 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业办公室副主任
二、其它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冯有恩、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巡视员牟广丰兼任,副主任由自治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高震风担任。
(二)今后,除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和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若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二〇〇五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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