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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13〕19号
成文日期 2013-03-07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电子政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发〔2013〕19号
成文日期 2013-03-07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3-07 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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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3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3年3月7日    

   

2013年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点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新一届政府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督查工作,对于促进国务院和各级政府决策部署的有效落实,实现良好开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区政府系统督查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完善督查工作机制,精选督查课题,创新督办形式,提升督查效力,在推动工作落实、促进问题解决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选准督查重点,推动重大决策部署的深入落实

  (一)围绕中央和国务院促进民族地区发展、改进作风等重大决策,突出“国发〔2011〕21号”文件精神的督查落实。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及自治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1〕21号)重点工作分工方案要求,继续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完善落实责任体系、配套政策和重点项目情况进行全面督查。认真开展国家在我区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落实差别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等方面的调研,提出进一步争取国家有关部门落实差别化产业政策的建议。二是认真开展推动改进作风建设的督查落实。以贯彻落实中央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文件会议、加强督促检查、反对铺张浪费等方面的“28条规定”为重点,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干部改进作风,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二)围绕自治区科学发展、富民强区这一中心工作,突出《政府工作报告》的督查落实。根据巴特尔主席所作《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要求,重点做好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的总体思路以及2013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主要预期目标和9项重点工作的督查落实,主动跟踪问效,及时了解掌握工作进度,反馈落实情况。

  1.重点做好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相关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为督查调研重点,切实做好重点项目建设、服务业发展、县域经济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及政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2013年全区生产总值增长1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地方财政总收入增长14%等主要预期目标的如期实现,促进自治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2.大力开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有关决策部署的督查落实。以惠民政策落实、教育保障机制、医疗保障和社会保障工程、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为着力点,大力开展农村牧区扶贫开发、惠农惠牧、调节收入分配、完善就业政策、促进教育公平、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和保障水平、完善城乡低保等救助体系、加快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确保2013年自治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增长12%、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以上、解决40万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增长15%以上等民生工作任务的完成,促进自治区富民与强区并重、富民优先的决策落实。

  3.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督查落实。以推进生态文明、提升安全发展水平为切入点,深入开展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草原生态保护奖补机制、农村牧区饮水安全、布病防控、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和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工程实施情况的督查,确保2013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2%,完成100万农村牧区群众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推进和谐内蒙古建设。

  二、提高督办效率,确保领导批示及议定事项的有效落实

  严格落实领导批办事项归口督查部门办理机制,制定完善政府领导批示及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督办制度,促进督办工作规范化。强化领导批示督办工作,坚持“随批随办,急批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迅速落实,不拖拉敷衍,做到“批必立,立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特别是一些重大紧急事项,确保在办理时限内抓紧调查落实,实现快办快结快反馈。把握会议议定内容,准确理解领导意图,采取电话催办、实地督查、现场督办、专题会议、个别谈话、回访核查等方式,了解办理进度,全面把握基层情况,实事求是反馈督查落实情况,分析矛盾与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决策参考。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落实领导批示督办件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具体承办领导和承办人,明确责任、分工负责,确保领导批示及政府重要会议议定事项得到落实。

  三、精心组织承办,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满意度

  高度重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上代表、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答复率和满意度都达到100%。充分发挥政府办公部门统筹协调和督查督办职能,加强对办理工作的督查、通报和考核,督促承办单位尽职履责。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研究部署办理工作,认真落实办理措施,领办重点代表建议,确保办理工作环环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各承办单位要将建议提案办理与促进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探索和改进工作方法,加大与委员的信函、电话沟通力度,积极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形式,加强与建议提案人面对面的沟通交流,切实推动办理工作由文字答复型向解决问题型转变,使办理过程真正成为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推动政府决策的过程。

  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提升政府督查工作效力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把督促检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善于利用督查手段抓落实,及时掌握决策执行动态,了解情况,总结经验,促进决策的实施、目标的实现和工作的落实,充分发挥督查工作在抓落实过程中的参谋助手作用。完善督查工作机制,规范督办运行程序,健全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督查工作责任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进督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创新督查方法,改进和完善书面汇报、实地查看等传统督查方法,积极推进随机抽查、暗访调查、网上调查等新举措,主动开展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调查研究,增强督查工作的灵活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督促检查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2〕17号)及自治区的实施意见,认真研究促进政府系统督查工作科学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督查机构建设,充实督查人员力量,利用培训、交流、研讨、课题研究等手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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