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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17〕70号
成文日期 2017-04-19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  号 内政办字〔2017〕70号
成文日期 2017-04-19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19 1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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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张建民   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组长:         自治区人民政府秘书长

  成 员:冯任飞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马丽荣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闫同义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陈宝泉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

      李仲开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惠忠   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

      吴苏海   自治区科技厅(知识产权局)副厅长(副局长)

      荆玉林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冯呼和   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

      尤俊成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

      孙尚英   自治区财政厅副巡视员

      丁  飞   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路宝玲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副巡视员

      李  剑   自治区环保厅副厅长

        马万斌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康  跃   自治区水利厅副厅长

      云挨厚   自治区农牧业厅副厅长

      王文杰   自治区商务厅副厅长

      赵新民   自治区文化厅副厅长

      张小勤   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刘文磊   自治区审计厅副厅长

      王鹤普   自治区地税局副局长

      李东升   自治区工商局副局长

      冯  晔   自治区质监局总工程师

      乌恩奇   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党组成员、版权局专职副局长

      孙  勇   自治区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彭万臻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总监

      乔  欣   自治区法制办副主任

      王笑铁   自治区互联网信息办专职副主任

  二、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二是落实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和年度工作重点;三是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提出实施方案;四是协调各地区、各部门抓好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并加强督促检查;五是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冯任飞兼任。

  (三)今后,除自治区领导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自行调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不再另行发文。


  2017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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