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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 公安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8〕20号
成文日期 2018-02-15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公安
发布机构 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  号 内政字〔2018〕20号
成文日期 2018-02-15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8-02-15 1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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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

  2017年,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单位大力推进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进一步做好公共消防基础建设,狠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区火灾形势稳定,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了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发扬成绩,鼓励先进,根据2017年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验收结果,结合日常工作情况,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鄂尔多斯市等3个优秀地区和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等3个优秀单位予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地区、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不断夯实消防工作基础,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名单

  2018年2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
目标考评优秀地区和单位名单
  
    一、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地区(3个)
    鄂尔多斯市
    兴安盟
    巴彦淖尔市
    二、2017年度全区消防工作责任目标考评优秀单位(3个)
    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华电内蒙古能源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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