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数千年人类生活、生产活动对森林的过度利用,以及气候变迁、战争等原因,截至新中国成立前,赤峰市仅有林地45.48万公顷,林木蓄积量为420.3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2%。沙化土地达243万公顷,形成沙区562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64.2%。
新中国成立以后,赤峰市各族人民在保护原有森林资源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大规模造林绿化,封山育林,赤峰地区森林资源开始得到有效保护,森林环境逐步恢复。
1975年,昭乌达盟(今赤峰市)森林面积104.79万公顷,比1947年增加130.4%,活立木蓄积量944.8万平方米,比1947年增长124.79%,森林覆盖率为12.05%。
1978年,国家启动三北防护林工程,昭乌达盟森林资源有了迅速增长,特别是进入20世纪80年代,实行了“以个体造林为主,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方针,极大地调动了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的积极性,加快了绿化的步伐。
至1985年末,全市林地用地面积达到288.93万公顷,“四旁”植树870.75万株。全市人均有林0.4公顷,人均活立木蓄积量5立方米。全市的森林已有过去的林种树种单一的残林,逐步走向多林种、多树种、多功能的林分结构发展。控制水土流失面积74.8万公顷,控制风沙危害面积30.2万公顷,农牧业生产条件和人民生存环境有了明显改善。
“七五”时期:营造防护林
赤峰市以营造防护林为主,注重多林种结合、带网片结合、乔灌草结合的防护林体系建设。营造各种防护林23.75万公顷,使全盟的70%的平川耕地和7.1万公顷基本草场得到农田牧场防护林的庇护,控制水土流失面积74.8万公顷,控制风沙危害面积30.2万公顷。
截至1990年末,全市林地用地面积达到290.26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174.43公顷,森林覆被率达到20.59%,森林活立木蓄积总量为2331万公顷,年均森林面积、蓄积增幅较大。
“八五”时期: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
这一时期的林业工作已经作为赤峰地区经济的战略任务来抓,以“绿起来,活起来,富起来”为总目标,把林业工作重心由单纯地生态林业建设转移到生态经济型林业建设上来。
截止到1995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319.57万公顷,森林面积189.77万公顷,森林覆被率为22.4%,活立木总蓄积量为3.44.71万立方米。“八五”期间,全市依法坚持采伐森林,做到伐前有设计,伐中有指导,伐后有验收,有效地控制了森林资源消耗,促进森林资源持续增长。
“九五”时期:稳步发展
林业生态建设与保护工作进入稳步发展的轨道,生态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加强经济林、樟子松、落叶松、杨树速生丰产林等优良品种造林工作,发展基地型、效益型林业,林业建设向规模化、集约化经营转变。
截至2000年底,全市林业用地面积368.78万公顷,森林面积217.25万公顷,森林覆被率25.64%,活立木蓄积量4603万立方米。这一时期,全市建成了333.33公顷以上重点工程56处,涌现了敖汉旗宝古吐、翁旗响水、宁城大黑山、克旗土城架子山等一大批典型示范工程。
“十五”时期:高速发展
赤峰林业生态建设进入高速发展期,各地依托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国家重点生态项目建设,加强防风固沙治理。
到2005年,全市林业用地面积417.69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261.25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30.83%,活木蓄积量5209.83立方米。
“十一五”时期:生态立市
赤峰以“生态立市”和“兴林富民”为发展目标,林业产业蓬勃发展。
截至2010年度,赤峰市林业用地面积424.84万公顷,森林面积288.84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34.09%,活立木蓄积量5896万立方米。区域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绿色大市”崛起
如今的赤峰,森林面积达到4540万亩,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加了3860万亩,森林覆被率达到35.7%,比新中国成立初期增加了30.5个百分点,人造林面积达到2248万亩,占全市森林面积的50%,天然草原植被盖度达到58.8%,沙化面积由4010万亩减少到2830万亩。
赤峰市千方百计地改善生态环境,取得了可喜的成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提出全国防治荒漠化要“东学赤峰,西学榆林”,赤峰还被确定为全国防治荒漠化改革试验区。先后被授予“全国林业生态建设先进市”“全国防沙治沙十大标兵单位”“国土绿化突出贡献单位”“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先进集体”“国家森林城市”等荣誉称号,敖汉旗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授予“全球500佳”环境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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