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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对象公布

发布日期:2023-09-21 09:12 浏览次数: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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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自治区党委批准,十一届党委第四轮巡视将对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自治区体育局、自治区统计局、自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自治区文物局、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内蒙古艺术剧院14个区直单位党组织,对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开放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集宁师范学院、内蒙古艺术学院10所区属高校党委开展常规巡视;对盟市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专项巡视。


信息来源: 内蒙古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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