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二号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三、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联系电话:0471-4865916(仅受理网站建设维护相关事宜) 关于防范仿冒网站风险的提示 网站支持
ipv6
是否“确认”跳转到登录页?
回到顶部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二号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三、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新华社北京9月1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三十二号
为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隆重表彰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根据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决定,授予下列人士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
一、授予王永志、王振义、李振声、黄宗德“共和国勋章”。
二、授予迪尔玛·罗塞芙(女,巴西)“友谊勋章”。
三、授予王小谟、赵忠贤“人民科学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巴依卡·凯力迪别克(塔吉克族)“人民卫士”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田华(女)“人民艺术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许振超“人民工匠”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晋藩、黄大年“人民教育家”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路生梅(女)“人民医护工作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卓元“经济研究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授予张燮林“体育工作杰出贡献者”国家荣誉称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4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办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
蒙ICP备05000248号
蒙公网安备15010502000333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01
本网站发布的所有信息均不收取任何费用如遇到任何以本网站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请向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纪检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