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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党员干部守规奉法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26-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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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202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党内法规,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生动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党内法规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

前不久出版发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新征程上,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以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

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也成为新时代开启依规治党的“破题之作”。10余年来,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

法者,治之端也。

“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

“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这些年,我们党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其中很多指向权力规范运行。”

…………

着眼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的精辟论断深刻揭示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形成的独特治理密码。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为了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

从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到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我们党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悬规植矩,器惟求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

出台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先后编制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涉及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这部法典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8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5万件……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迈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让“一把手”在红脸出汗中绷紧“法治弦”。

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老百姓在行政诉讼的法庭上“告官又见官”。

…………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让党员、干部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在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成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党从此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明确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号角的同时,也提出“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2016年12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

截至2024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936部,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彰显出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

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

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这一重要判断表明,党内法规建设正在从加快立规、解决无规可依,转向加强执规、确保已有法规落实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指明前进方向,也蕴含科学的方法论——

“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接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5年,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市、区两级纪委监委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教材”开起了“纪法课堂”。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泉山区一名干部听后感慨:“这堂特殊的课程,让我对拒腐防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2025年12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已经是连续第147个月公布月报数据,“铁规矩、硬杠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前不久,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工作完成,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正是检查重点之一。

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持之以恒,驰而不息。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这是我们这个百年大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生动体现。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厉行法治、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纪律和法律,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才能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这是高瞻远瞩的擘画。

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曾经一段时间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

2018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古铜色牌匾上的红绸布揭开,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挂牌成立。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形成,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是坚如磐石的定力。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小事小节”的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因此,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

一加一减,把纪律挺在前面。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过3次修订——做好“减法”,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做足“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约束党员。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这是以上率下的担当。

“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

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

奉法者强则国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70多个中央单位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学法清单;

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

…………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守规奉法、崇尚法治的自觉与素养,“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张璁、沈童睿)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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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党员干部守规奉法履职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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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党员干部守规奉法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26-01-19 08:44 信息来源:人民日报

        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202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党内法规,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生动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党内法规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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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

        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也成为新时代开启依规治党的“破题之作”。10余年来,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

        法者,治之端也。

        “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

        “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这些年,我们党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其中很多指向权力规范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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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眼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的精辟论断深刻揭示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形成的独特治理密码。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为了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

        从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到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我们党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悬规植矩,器惟求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

        出台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先后编制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涉及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这部法典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8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5万件……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迈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让“一把手”在红脸出汗中绷紧“法治弦”。

        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老百姓在行政诉讼的法庭上“告官又见官”。

        …………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让党员、干部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在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成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党从此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明确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号角的同时,也提出“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2016年12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

        截至2024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936部,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彰显出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

        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

        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这一重要判断表明,党内法规建设正在从加快立规、解决无规可依,转向加强执规、确保已有法规落实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指明前进方向,也蕴含科学的方法论——

        “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接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5年,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市、区两级纪委监委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教材”开起了“纪法课堂”。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泉山区一名干部听后感慨:“这堂特殊的课程,让我对拒腐防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2025年12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已经是连续第147个月公布月报数据,“铁规矩、硬杠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前不久,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工作完成,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正是检查重点之一。

        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持之以恒,驰而不息。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这是我们这个百年大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生动体现。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厉行法治、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纪律和法律,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才能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这是高瞻远瞩的擘画。

        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曾经一段时间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

        2018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古铜色牌匾上的红绸布揭开,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挂牌成立。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形成,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是坚如磐石的定力。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小事小节”的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因此,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

        一加一减,把纪律挺在前面。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过3次修订——做好“减法”,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做足“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约束党员。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这是以上率下的担当。

        “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

        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

        奉法者强则国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70多个中央单位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学法清单;

        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

        …………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守规奉法、崇尚法治的自觉与素养,“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张璁、沈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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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党员干部守规奉法履职尽责

                发布日期:2026-01-19 08:44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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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

                202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党内法规,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生动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党内法规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

                前不久出版发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

                经国序民,正其制度。

                新征程上,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以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

                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

                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作为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也成为新时代开启依规治党的“破题之作”。10余年来,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

                法者,治之端也。

                “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

                “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

                “这些年,我们党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其中很多指向权力规范运行。”

                …………

                着眼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的精辟论断深刻揭示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形成的独特治理密码。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

                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总揽全局,协调各方——

                为了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

                从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到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我们党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

                悬规植矩,器惟求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

                出台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先后编制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

                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

                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

                涉及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这部法典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

                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8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5万件……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迈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

                “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

                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让“一把手”在红脸出汗中绷紧“法治弦”。

                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老百姓在行政诉讼的法庭上“告官又见官”。

                …………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

                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让党员、干部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

                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在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

                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

                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成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党从此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明确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号角的同时,也提出“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

                “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

                2016年12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

                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

                …………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

                截至2024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936部,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彰显出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

                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

                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

                这一重要判断表明,党内法规建设正在从加快立规、解决无规可依,转向加强执规、确保已有法规落实落地。

                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指明前进方向,也蕴含科学的方法论——

                “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

                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接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2025年,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市、区两级纪委监委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教材”开起了“纪法课堂”。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泉山区一名干部听后感慨:“这堂特殊的课程,让我对拒腐防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

                “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

                2025年12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已经是连续第147个月公布月报数据,“铁规矩、硬杠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

                “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前不久,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工作完成,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正是检查重点之一。

                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持之以恒,驰而不息。

                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

                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这是我们这个百年大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生动体现。

                “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厉行法治、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

                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

                纪律和法律,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才能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

                这是高瞻远瞩的擘画。

                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曾经一段时间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

                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

                2018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古铜色牌匾上的红绸布揭开,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挂牌成立。

                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形成,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这是坚如磐石的定力。

                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小事小节”的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因此,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

                一加一减,把纪律挺在前面。

                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过3次修订——做好“减法”,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做足“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约束党员。

                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

                这是以上率下的担当。

                “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

                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

                奉法者强则国强。

                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70多个中央单位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学法清单;

                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

                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

                …………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守规奉法、崇尚法治的自觉与素养,“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

                “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张璁、沈童睿)

                1月1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遵守法规制度没有特权、执行法规制度没有例外,确保制度规定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制度。要加强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努力形成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2025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这是第一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基础性、综合性党内法规,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生动载体。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关系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全局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推进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将党内法规体系与法律规范体系共同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取得历史性成就。前不久出版发行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将“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作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的“第十二个坚持”,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的理论品格。经国序民,正其制度。新征程上,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历史使命、赢得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胜利、实现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以更加完善的法治保障把中国式现代化宏伟事业不断推向前进。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从严必依法度。2012年12月4日,党的十八大闭幕不到一个月,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作为党的十八大以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中央八项规定也成为新时代开启依规治党的“破题之作”。10余年来,从遏制“舌尖上的浪费”,到刹住“车轮上的腐败”、整治“会所里的歪风”,再到持续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中央八项规定深刻改变了中国。法者,治之端也。“在我们国家,法律是对全体公民的要求,党内法规制度是对全体党员的要求,而且很多地方比法律的要求更严格。”“要发挥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互补性作用,确保党既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又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从严治党。”“这些年,我们党厉行法治、依规治党,制定、修订了大量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其中很多指向权力规范运行。”…………着眼全面依法治国这场国家治理的深刻变革,习近平总书记的精辟论断深刻揭示中国共产党之治、中国之治形成的独特治理密码。循法而行,依法而治。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为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专门部署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央全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纳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规治党是依法治国的引领和保障,依法治国是依规治党的基础和依托。新时代以来,我们党以法治的理念、法治的体制、法治的程序开展工作,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推进依法执政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了加强党中央对法治中国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次设立这样的机构。从制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到出台《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我们党统筹依法治国各领域工作,确保党的主张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提高党领导依法治国的能力和水平。悬规植矩,器惟求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健全党的组织法规、领导法规、自身建设法规、监督保障法规,让制度‘长牙’、‘带电’。”出台党的历史上第一个专门部署推进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中央文件,两次召开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先后编制三个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把依规治党体现到管党治党各方面各环节,营造了尊崇制度、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围,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定型。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党既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也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效实施,确保全面依法治国正确方向。”涉及现行有效的30多部生态环境法律、100余件行政法规、1000多件地方性法规……作为我国第二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生态环境法典草案即将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编纂生态环境法典是党中央部署的重大立法任务。系统整合、编订纂修、集成升华,这部法典将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截至2025年12月底,我国现行有效法律308件,行政法规和监察法规600余件,地方性法规超过1.5万件……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迈向良法善治的步伐更加坚实有力。“党的政策成为国家法律后,实施法律就是贯彻党的意志,依法办事就是执行党的政策。”中央依法治国办开展实地法治督察,推动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压紧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让“一把手”在红脸出汗中绷紧“法治弦”。强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倒逼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让老百姓在行政诉讼的法庭上“告官又见官”。…………明法于心,守法于行。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让党员、干部心中高悬法律的明镜,手中紧握法律的戒尺,知晓为官做事的尺度,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的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这里是立规矩的地方。党的规矩、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力推动了党的作风和纪律建设。”2013年7月,习近平总书记来到河北平山县西柏坡,在著名的九月会议旧址前,强调了“立规矩”的重要意义。没有规矩不成其为政党,更不成其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党的一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成为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党内法规;党的二大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我们党从此有了自己的根本大法;在党的六届六中全会上,毛泽东同志首次明确提出“党内法规”的概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吹响改革开放号角的同时,也提出“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党内法规因党而生、因党而立、因党而兴。“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2016年12月,党的历史上首次全国党内法规工作会议召开。会议前夕,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必须坚持依法治国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加快形成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2020年11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2021年7月,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坚持依规治党、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制度治党、依规治党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方式,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健全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法规衔接协调机制,构建起一套行之有效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新境界。截至2024年6月,全党现行有效党内法规共3936部,其中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制定修订的党内法规占比超过70%。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彰显出大党的气派、大党的智慧、大党的治理之道。关键在真抓,靠的是严管。2018年8月,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下一步的重点是执规必严,使党内法规真正落地。”这一重要判断表明,党内法规建设正在从加快立规、解决无规可依,转向加强执规、确保已有法规落实落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既指明前进方向,也蕴含科学的方法论——“要强化法规制度意识,在全党开展法规制度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制度意识、纪律意识”。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到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接续开展党内集中教育,建立经常性和集中性相结合的纪律教育机制,融入日常、抓在经常,督促广大党员、干部把党章党规党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2025年,在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市、区两级纪委监委以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为“教材”开起了“纪法课堂”。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泉山区一名干部听后感慨:“这堂特殊的课程,让我对拒腐防变有了更直观的认识。”“要加大贯彻执行力度,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2025年12月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布了2025年11月全国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汇总情况,这已经是连续第147个月公布月报数据,“铁规矩、硬杠杠”赢得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新时代以来,我们党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严肃查处一些党员、干部包括高级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全党全社会表明,不论什么人,不论其职务多高,只要触犯了党纪国法,都要受到严肃追究和严厉惩处。“要加强监督检查,落实监督制度,用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前不久,二十届中央巡视省(自治区、直辖市)反馈工作完成,集中反馈会议通报了巡视发现的共性问题。巡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手段,巡视对象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情况,正是检查重点之一。落实监督制度,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对重要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防止出现“破窗效应”……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持之以恒,驰而不息。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在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的展柜里,各个时期的珍贵党章版本引人注目。这是我们这个百年大党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生动体现。“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着眼厉行法治、依规治党,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法规制度轨道上向纵深发展。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我们党全面领导、长期执政,面临的最大挑战是对权力的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规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立起来”“要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纪律和法律,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一体推进,才能把权力运行的规矩立起来。这是高瞻远瞩的擘画。监察范围过窄、反腐败力量分散、纪法衔接不畅……曾经一段时间里,党内监督与国家监察不同步,部分行使公权力人员处于监督之外。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审时度势,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把组建国家监察委员会列在第一条。2018年3月,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古铜色牌匾上的红绸布揭开,一个全新的国家反腐败工作机构挂牌成立。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的形成,实现了对公权力监督和反腐败的全覆盖、无死角,实现了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依规治党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这是坚如磐石的定力。无数案例证明,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从“小事小节”的失守,一步步滑向违法犯罪深渊。因此,必须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如果开始就咬耳朵、扯袖子,在执纪方面抓得很紧,可以让多少人避免违法?”一加一减,把纪律挺在前面。新时代以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已经过3次修订——做好“减法”,砍掉与法律重复的内容,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鲜明特色;做足“加法”,把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实践经验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以更高标准约束党员。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新时代以来,我们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把“病毒”和“虫害”消灭在萌芽状态,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形成良好的政治生态。这是以上率下的担当。“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教育引导他们把法治的第一粒扣子扣好。”早在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明确指出,一个干部能力有高低,但在遵纪守法上必须过硬,这个不能有差别。奉法者强则国强。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的意见》,70多个中央单位制定了本行业本系统的学法清单;各地各部门不断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进学习的常态化、长效化,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把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和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课程;…………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新时代以来,我们党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增强守规奉法、崇尚法治的自觉与素养,“关键少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法令既行,纪律自正,则无不治之国,无不化之民。”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广大党员、干部始终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永葆赶考的清醒和坚定,为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记者 张璁、沈童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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