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厅级建制,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代表自治区在首都开展工作。在政务联络与接待、经济联络与信息、首都社会稳定和信访劝返、办事处机关和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四个层面履行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与北京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厅局来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收集并整理上报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负责来北京上访人员的接访和劝返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企业驻京机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来京人员的维权就业和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北京内蒙古企业商会、北京草原英才联谊会工作,承担内蒙古驻京办事处门户网站维护运营和《内部参阅》、《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与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全区进入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北京市交办的各项任务和自治区各大班子、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驻京办事处为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三个二级事业单位,内蒙古政府驻天津办事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本级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厅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9人(厅级6人、处级16人);工勤编制为7人(高级技师1人、技师6人);离休人员6人(处级6人);退休34人(厅级7人、处级10人);长期聘用人员18人。车辆35 台
2、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天津联络处职能职责
天津联络处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办事处现实有在职人员6人;退休24人;聘用人员9人,车辆3台。
主要职责:承担自治区政府与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各部门的政务联络工作,为自治区在津开展各项政务活动提供接待服务。借助天津的优势拓展蒙津两地经济协作,积极为自治区招商引资,发挥驻津机构桥梁和纽带作用。承担对外宣传自治区,搜集提供各类信息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在津的政务、经济活动的联络接待服务工作,为来津看病、上学、务工人员提供服务。负责内蒙古商会、在津内蒙古籍高级人才联络服务。负责联络处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承担自治区党委、政府及北京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3、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
劝返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退休6人;长期聘用人员15人,车辆6台。
主要职责:劝返办公室主要承担自治区来京上访人员特别是非正常上访人员的劝返接回工作,负责协调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以及各盟市、有关单位和企业驻京信访工作组做好在京信访工作。协调国家信访局等有关部门及北京市有关单位,做好首都维稳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驻京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与中央联席办、国家信访局、北京市公安机关及外省驻京信访工作部门联系和配合。
4、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5人,车辆1台。
主要职责:内蒙古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承担自治区进京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和管理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服务工作;负责在京企业同政府的联系、信息传递和法律服务等工作。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全年收入合计4380.7万元,其中财政收入4373.5万元;其他收入7.2万元;支出合计3689万元。年初预算3661.3万元,增加712.2万元,增长19.5%。增长的原因:一是服务保障用车使用年限已到进行更新,二是全国“两会”补助。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6,393.5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4,380.6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2,012.83万元;支出总计6,393.5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04.48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751.74万元,增长13.30%;支出总计增加751.74万元,增长13.30%。主要原因:一是服务保障用车使用年限已到进行更新,二是全国“两会”补助。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4,380.6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73.50万元,占99.80%;其他收入7.18万元,占0.2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3,68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5.25万元,占41.30%;项目支出2,163.77万元,占58.7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374.9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2,001.46万元;支出总计6,374.9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2,693.1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751.36万元,增长13.40%;支出增加751.36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一是服务保障用车使用年限已到进行更新,二是全国“两会”补助。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68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8.07万元,占41.20%;项目支出2,163.75万元,占58.8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8.0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较上年增加90.7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动。公用经费137.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取暖费、其他交通费用。较上年增加-1,901.8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和专项在一个类款项。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78.50万元,支出决算为482.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9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17.65万元,完成预算的221.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5.25万元,完成预算的22.5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因服务保障用车使用年限已到,进行了更新,使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增加。二是严格执行自治区关于《内蒙古自治区本级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接待费降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82.9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65万元,占86.50%;公务接待费支出65.25万元,占13.5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287.47万元,用于服务保障用车因使用年限已到进行更新。
按照标准更新服务保障用车9辆支出287.47万元,车均购置费31.90万元,较上年增加287.47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服务保障用车使用年限已到,车辆老化,修理费用增加,车辆为国Ⅰ、国Ⅱ标准,北京地区限制出行,所以进行更新。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0.18万元,用于车辆的保险、过路停车费、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车均运维费3.60万元,较上年增加-6.79万元,主要原因是:更新车辆,因此运行维护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6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65.25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65.25万元,接待1,902批次,共接待6,956人次。主要用于自治区领导同志和党政部门、机关工作人员赴京、津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公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区域合作、请示汇报工作。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80万元,比2016年增加-1,884.51万元,增长-93.50%。主要原因是:2016年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在一个类款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4.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4.36万元,比2016年增加(23.12万元,增长108.90%,主要原因是:因办公电脑、打印机使用年限已到进行更换。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5辆,其中,服务保障用车1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19辆,其中办事处本级9辆,劝返办公室特殊业务用车6辆,驻天津办事处3辆(含正在办理报废1辆),外部建筑管理中心1辆。正在办理报废、拍卖手续的车辆13辆。因我处从2017年办理公务用车审批,先正在陆续办车辆的报废、拍卖手续。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我处经费为日常支出,不涉及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 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春 联系电话:010-6406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