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国家无线电管理机构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除军事系统外的无线电管理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核发无线电台执照及无线电台识别码(含呼号),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监测和干扰查处,协调处理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
二、机构设置及单位构成情况
多年来,我区无线电管理工作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无线电管理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无线电管理为首脑机关服务,为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服务,中心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加强管理、保护资源、保障安全、健康发展”的无线电管理方针,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条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在依法加强无线电频率和台站管理,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为净化空中电磁环境,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保障自治区无线电信息安全、促进自治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自治区无委办)是正处级建制的行政单位,设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全区12个盟市无线电管理处及大兴安岭林区监测站实行垂直领导。下设自治区无线电监测站及三个机动大队。各盟市无线电管理处下设无线电监测站。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12家。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17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我系统行政和事业退休人员工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94.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12.5万元,原因是自治区财政追加的预调养老金。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2.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抚恤金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52.39万元,原因是这部分资金属于预算追加。
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81.66万元,主要用于我系统行政事业人员工资、长期聘用人员工资、日常办公费用的支出以及无线电管理设施建设、运行维护支出和专项监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12.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7369.36万元,原因是2017年7月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867万元下达,这部分资金属于预算追加。还有2016年末自治区财政收回无线电监管用款计划返还。
4、住房保障支出98万元,用于全系统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无增减。
5、其他支出25.3万元,用于在职和退休人员物业补助。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了25.3万元,原因是部分资金属于预算追加。
二、关于2017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总计14,380.7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1,095.92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284.78万元;支出总计14,380.70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009.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2,596.15万元,增长22.00%;支出总计增加2,596.15万元,增长22.00%。主要原因:一是年初预算中增加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返还;二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
(二)关于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1,095.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089.68万元,占99.90%;其他收入6.24万元,占0.10%。
(三)关于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9,37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4.83万元,占16.20%;项目支出7,856.16万元,占83.80%。
(四)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374.46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3,284.78万元;支出总计14,374.46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5,009.71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收入增加2,658.62万元,增长22.70%;支出增加2,658.62万元,增长22.7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相应的费用也增加;二是中央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增加;三是支付了部分上年政府采购合同尾款。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364.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59万元,占16.10%;项目支出7,856.16万元,占83.90%。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08.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56.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抚恤金、购房补贴、采暖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较上年减少-43.90万元,主要原因是:长期聘用人员工资调整为项目支出的劳务费;公用经费45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336.54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路测工作、干扰查处、重大活动无线电安全保障和打击“黑广播”、“伪基站”等专项任务的增加,所以相应的费用增加。
(七)关于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2.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9.83万元,完成预算的428.2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0.08万元,完成预算的410.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82万元,完成预算的260.70%。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是决算与预算的三公经费统计口径不同,预算统计口径仅为年初预算中的三公经费的支出情况,决算为全口径统计,还包括了预算追加。从全口径对比,我系统“三公”经费支出不超全年预算。
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79.8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93万元,占6.6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8万元,占89.00%;公务接待费支出7.82万元,占4.3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1.93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主要用于我单位1人去美国参加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组织的“无线电频谱共享与高效利用培训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0.08万元,用于一般公务用车和无线电特种专业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的支出,车均运维费2.50万元,较上年增加8.88万元,主要原因是对呼和浩特市及各盟市建成区大于25米宽的马路进行路测,调动60余名工作人员,启动21套固定监测站、14辆移动监测车和14套基站测试设备,测试里程累计约6000多公里,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5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7.82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7.82万元,接待122批次,共接待704人次。主要用于开展无线电相关业务。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23万元,比2016年增加336.54万元,增长296.00%。主要原因是:我系统2017年承担的无线电业务量增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731.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27.5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67.73万元,增长27.60%,主要原因是:除了支付2017年部分政府采购货物支出外,还支付了2016年政府采购合同尾款;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50万元,比2016年减少143.41万元,降低94.40%,主要原因是:2017年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仅有阿尔山监测站水暖管道维修和大兴安岭监测站安装防静电地板;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95.34万元,比2016年减少195.36万元,降低33.10%,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费支出;根据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核销的一辆无线电特种专业用车,保有量比上年减少一辆,相应的公车运维费也减少了。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公务用车12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3辆,比2016年减少-1.00辆,主要原因是:根据公务用车改革制度核销的一辆无线电特种专业用车;其他用车0辆,比2016年增加0.0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39台(套),主要是无线电开路测试系统和4G基站检测系统升级,比2016年增加41.00台(套),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升级了无线电专用设备,用于解决对广播、电视、基站发射机的测试问题;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2台(套),主要是无线电频谱大数据分析监测系统、车载式大功率无线电管制设备、便携式车载智能测向系统和阿尔山综合训练基地设施建设,比2016年增加11.00台(套),主要原因是根据预算安排,新购置了无线电专用设备,用于加强频谱资源的全过程监管,完善地区电磁环境;通过信道式无线电压制,使非法信号无法正常工作;加强自身对于伪基站、考试作弊、非法广播、航空业务频段等干扰的查找。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绩效目标设置:(一)加强频率、台站管理。一是继续开展全区台站综合治理活动。通过实地检查、频谱监测、数据库比对等方式,对设台情况进一步进行梳理,掌握电磁环境状态。同时加大对非法设台的执法力度,使台站数据库更加准确完善、台站设置更加规范。二是做好超短波频率规划、4G用频调整和业余无线电管理工作。三是加强频率占用费收费工作,探讨建立收费工作的奖惩机制。四是改进工作方式,务实高效地开展边境电磁环境测试工作。五是实时跟进国家有关台站管理方式的改革步伐。(二)加强监督检查、监测检测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无线电监测工作,加强对民航、广电、交通、铁路、航天、公安、应急通信等专用频率的保护性监测。二是积极配合台站综合治理活动,加大对非法设台和无线电干扰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空中电波秩序。三是继续配合相关部门防范和打击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行为。四是创新无线电监测检测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提高监测检测水平和能力的有效途径。(三)加强建设项目、财务管理。认真抓好在建项目及2016技术设施项目的建设工作,科学合理的做好《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十三五”规划》,使确定的建设项目都能得到落实。在项目建设及资金使用上要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及规定。加强监管力度,确保不出问题。(四)加强自身建设。在队伍建设上,通过各种培训和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赛、技术演练等多种形式加大培训力度。重点加强内蒙古无线电管理应急机动大队和内蒙古预备役电磁频谱管理大队两个大队的建设,努力提升现有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管理能力。创新用人机制,探索选拔聘用高素质人才的途径,促使无线电管理队伍向高层次、专家型发展。
绩效评价总体情况:开展了全区2017年频谱使用评估工作,完成了无线电频率数据综合查询展示系统的数据录入,修改了我区出省台站参数。进一步加强台站管理,上半年办理各类设台频率批复57件,对呼和浩特铁路局所辖22家单位设台情况进行全面核查,积极开展中俄、中蒙边境日常测试工作,实时掌握边境台站数据。上半年自治区各监测站累计监测4869小时,完成国家下达的2次专项监测任务共计9个频段的监测。上半年共查处各类有害干扰35起,有效维护了无线电通信秩序。全面落实工信部无线电管理局《关于公众移动通信频谱使用评估工作》要求,调动60余名工作人员,启动21套固定监测站、14辆移动监测车和14套基站测试设备,对呼和浩特市及各盟市建成区大于25米宽的马路进行路测,测试里程累计约6000多公里,并对数据进行汇总和分析,后续将结合频谱评估相关标准和规范,实现全区监测数据与台站数据融合。参与公安部打击“黑广播”、“伪基站”专项工作,每月划分区域对市区和旗县全覆盖进行监听监测。上半年,共查处“黑广播”设备47套,查处鉴定“伪基站”5套,查处卫星电视干扰器2套。全力保障“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用频安全。成立了专门工作领导小组,以严厉打击和整治“伪基站”、“黑广播”等违法犯罪活动为主线,对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排查,并与公安、广电、民航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自治区监测站派出监测小组进驻呼和浩特备降机场,全天候开展监测,随时处置突发情况。保障期间,共发现并取缔“黑广播”6起,鉴定“伪基站”设备1套,圆满完成了所承担的保障任务。全力保障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内蒙古段用频安全。按照工信部和国家监测中心关于2017年丝绸之路国际汽车拉力赛的部署要求,我办积极谋划、周密部署,7月20—21日,拉力赛车队在我区赛车行驶里程1540公里,特殊赛段里程520.9公里,期间我区共出动监测人员24人次、监测车6辆次,日常监测信号40个,总计监测时间42小时,存储频谱图300余幅,对2个可能影响赛事的合法电台进行了协调,确保了拉力赛期间通信安全,圆满完成了拉力赛无线电安保工作。全力保障军演、阅兵及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用频安全。军演阅兵用频安保方面,一是选派政治可靠、技术过硬的人员,配备精良装备,组成保障一分队,配合预备役频管中心进入核心区域执行保障任务。二是由自治区监测站和乌兰察布市、锡林郭勒盟调集精干力量,组成保障二分队,随时掌握无线电台站设置和频率使用情况,全力保障朱日和基地用频安全。三是由自治区监测站及全区边境7盟市组成保障三分队,启动15个监测站,对特定频率使用和电磁泄漏进行测试和每日汇报。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用频安保方面,根据工作部署要求,专门成立了总体协调组、频率管理组和监测技术组,期间共准备了120组空闲频率备用,多次对庆祝活动会场及周边进行电磁环境测试,先后对21家用频单位的9类设备进行了合规检测,参与完成了庆祝活动保障演练、主会场安全保障和中央代表团内蒙古起降机场无人机管控任务。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十八)无线电是指在所有自由空间(包括空气和真空)传播的电磁波,是其中的一个有限频带,上限频率在300GHz,下限频率较不统一,在各种射频规范书,常见的有3KHz~300GHz(国际电信联盟规定),9KHz~300GHz, 10KHz~300GHz。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袁媛 联系电话:0471-4193507
附件下载:内蒙古自治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相关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