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驻北京办事处财务收支决算说明

发布日期:2017-08-18 09:18 来源: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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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内蒙古驻京办事处主要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厅级建制,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是自治区人民政府派驻北京的综合性办事机构,代表自治区在首都开展工作。在政务联络与接待、经济联络与信息、首都社会稳定和信访劝返、办事处机关和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四个层面履行职责。

  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委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与北京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自治区领导和有关厅局来京公务接待工作;承担收集并整理上报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负责来北京上访人员的接访和劝返等工作;承担自治区各驻京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各盟市联络处、企业驻京机构党团及工会工作;承担来京人员的维权就业和在京流动党员的管理工作;指导北京内蒙古企业商会、北京草原英才联谊会工作,承担内蒙古驻京办事处门户网站维护运营和《内部参阅》、《内蒙古驻京机构工作简报》的编发工作;负责自治区政府与天津市委、市政府及其各部门的政务联络、经济联络和政务接待等工作;承担全区进入北京地区建筑施工企业的协调、联络工作,并提供工程信息咨询和相关服务工作;负责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北京市交办的各项任务和自治区各大班子、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二、内蒙古驻京办事处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驻京办事处为财政的一级预算单位,下设三个处级二级事业单位,内蒙古政府驻天津办事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上访人员劝返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

  1、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驻北京办事处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厅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6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9人(厅级6人、处级16人);工勤编制为7人(高级技师1人、技师6人);离休人员8人(处级6人);退休32人(厅级6人、处级9人);长期聘用人员18人。车辆26台。

  2、天津联络处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办事处现实有在职人员4人;退休25人;聘用人员6人。车辆3台。

  3、劝返办公室为财政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0人;退休4人;长期聘用人员12人。车辆6台。

  4、内蒙古自治区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为全额拨款的处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5人,实有5人。车辆1台。

三、收支基本情况

  全年总收入合计:3932.2万元(其中:其他收入存款利息6.8万元)。

  全年总支出合计:3555.4万元,累计结余:2086.3万元。

  驻京办事处本级

  全年收入:2764.1万元(其中:其他收入存款利息5.4万元)。

  全年支出:2553.1万元,累计结余:1422.7万元。其中基建结余288.3万元。

  天津办事处

  全年收入:572.8万元(其中:其他收入存款利息0.7万元)。

  全年支出:511.1万元,累计结余:426.6万元。其中基建结余9.8万元。

  驻京办事处劝返办公室

  全年总收入:528.8万元(其中:其他收入存款利息0.6万元)。

  全年总支出:424.4万元,累计结余:237万元。

  外埠建筑施工管理中心

  全年总收入:66.7万元(其中:其他收入存款利息0.04万元)。

  全年总支出:66.7万元。

  以上是北京办事处系统2016年财务基本情况说明。

 

 

2017年8月18日

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北京办事处财务收支决算说明.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