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是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处理自治区人民政府日常工作的机构。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主要职责
1.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区工作情况。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2.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3.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4.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5.负责审核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自治区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6.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厅的文电办理工作,对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厅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7.督促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对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8.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9.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厅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区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10.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区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区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11.负责制定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12.负责自治区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
13.指导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区地方志工作。
14.管理自治区政务服务局。
15.完成自治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所属预算单位主要职责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室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的部门职能;承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的编辑、征订、免费赠阅发行工作;对全区盟市政府公报的编辑发行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2.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保障服务中心(原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机关日常政务运行的技术保障、辅助管理和事务服务等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系统电子公文运转、机要密码、电子印章保障工作;承担政府办公厅机关信息安全、保密的辅助性工作和软件正版化工作;承担政府办公厅机关会议活动影像采集、存储工作;承担政府办公厅机关政务信息化的技术服务保障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领导同志的电子政务服务工作;承担自治区政府办公系统有关业务培训工作。
3.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组织、规划、指导、督查全区三级地方志书(自治区、盟市、旗县)编纂工作;承担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专业志、盟市志和旗县志书的评审、验收工作;规划、组织、指导、督查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盟市、旗县(市区)综合性年鉴的编纂工作;承担自治区地情资料的开发利用、地方志信息网络建设工作;承担《内蒙古史志》刊物编辑、出版、发行工作;承担自治区旧志的整理和研究工作;承担地方志理论的研究、宣传及地方志学会工作;承担对全区专兼职修志人员的培训工作。
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加强蒙沪合作交流,密切与上海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政务联系工作;承担配合盟市和有关部门为自治区经济建设做好对外合作交流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收集并整理上报与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类信息;承担自治区党政领导在沪期间的联络服务工作;完成自治区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5.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留守办公室(原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主要职责是:协助主管部门管理自治区在深圳、香港的国有资产;负责在职和离退休人员的日常管理;完成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交办的事项。
6.内蒙古干部(上海)培训中心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自治区干部在上海及长三角地区培训计划;建立包括上海市党政机关、业务主管部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领导干部、资深专家教授和企业家在内的师资网络;建设适应各级各类干部及不同培训对象需求的课程体系;建设有助于培训对象学习借鉴的考察网络。
7.内蒙古国际文化交流中心主要职责是:通过开展国际文化交流、科学技术、经济金融等领域的交流活动,为加强我区人民与世界各国、各地区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好合作,促进我区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和文化繁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包括:厅本级预算和厅属单位预算。
(一)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
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的单位包括厅本级及下设独立预算单位共8家,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2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3家,公益二类事业单位1家。
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的8家单位编制人数共计249名,其中行政编制人数147名,事业编制人数10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人数42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53名,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编制人数7名)。
2019年末,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预算的8家单位实有人数417人,其中在职人员199人(行政人员13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30人、事业人员30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208人。财政负担遗属人员9人。
(二)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厅属单位设置
纳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 |
行政单位 |
2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3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综合保障服务中心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4 |
自治区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5 |
自治区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 |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
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驻深圳办事处留守办公室 |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
7 |
内蒙古干部(上海)培训中心 |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
8 |
内蒙古国际文化交流中心 |
行政单位 |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9796.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86.41万元,下降17.56%,减少主要是由于收入预算全部为本年收入,无上年结转结余。
支出预算9796.2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86.41万元,下降17.56%,减少主要是由于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变动、压减机关运行经费等,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同比减少597.47万元,下降10.49%;按照2020年预算编制压减政策要求,加大项目支出统筹调剂力度,严控一般性支出规模,按工作任务压实经常性项目支出,按批复方案安排一次性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同比减少1488.94万元,下降24.06%。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9796.28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9796.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6.28万元,占比52.02%;项目支出4700万元,占比47.98%;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其中:人员经费4393.46万元,公用经费702.82万元。
项目支出用于保障特定工作任务、专项业务活动等方面支出,安排有关项目经费47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9796.2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796.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86.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47.94万元,主要用于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部门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和其他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收支预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入预算全部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无上年结转结余;基本支出预算依据人员编制和实有人数变动等情况作相应减少;项目支出预算按要求比例压减经常性项目,部分已完工跨年项目本年未作资金安排。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1.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79.51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休费、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外经费、在职及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收支预算比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实有人数变动,其中2019年末离休人员10人,同比减少33.33%,相应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预算安排减少;二是完成养老保险准备期各项工作后,按相关养老保险政策要求和社保机构核定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安排相应预算。
3.卫生健康支出268.7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年度重新核定缴费基数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49.5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0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比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交基数按年度重新核定后需相应增加预算安排。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96.8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51.28万元,下降34.6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35.05万元,减幅26.58 %。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1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05万元,下降17.01%;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77.21万元,下降88.53%。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预算按照经相关部门已审批的因公出国计划进行安排,出国计划减少、预算安排相应减少。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省级领导干部因公临时出国经费按照“一事一申请,一事一办理”的原则,年度预算执行中实时申请,年初预算不作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54.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66万元,下降40.86%;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30.16万元,增加123.91%。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对预算安排作适当压减。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预算在参照上年预算安排和经费实际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兼顾本年工作任务实际需要,保障单位相关工作正常开展作相应安排。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3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57万元,下降26.37%;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
12万元,增加59.1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未作预算安排,较上年相比零增长;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比上年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经费管理有关规定,结合单位车辆实际使用情况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从单位工作实际需要出发,预算安排要充分保障公务用车的合理开支。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400.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98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414.88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2个,公开绩效目标18个,公开项目数占全部项目数的81.82%。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4331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的92.15%。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02.82万元,比上年减少168.67万元,下降19.35%。机关运行经费减少主要原因是,认真落实厉行节约要求,在保障机关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有效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车辆26台,同比减少39台。减少主要原因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本级)依据自治区公车办及自治区财政厅车辆资产处置批复,核销政通平台使用车辆1台、核销拍卖车辆2台,调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综合执法平台车辆2台、调拨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动和非机动车辆34台。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
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
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
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
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恩元 联系电话:(0471)4824290
第六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表
十、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