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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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晓杰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杨 林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一级巡视员
浩 蒙 自治区医保局副局长
王 莉 内蒙古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肖万岐 呼和浩特海关副关长
李建军 满洲里海关副关长
那 澜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树林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一级高级检察官
二、工作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
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党委
和政府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区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
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
问题;对全区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
行督促检查,对全区各地办理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
处置进行督办;总结、推广全区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自治区
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药监局,承担领导小组日
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
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区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
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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