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呼包鄂乌“十四五”一体化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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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民生之忧,坚持在一体化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打破行政壁垒,


                加强政策协同,着力缩小城市差距,持续提高公共服务共建共享


                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第一节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便利化




                      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实施四市统一、有机衔接的基本

                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以标准化促进均等化、普惠化、便利化。


                动态优化调整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合理增加保障项目,稳妥提高


                保障标准。强化跨区域统筹合作,推动市、旗县(区)间标准水

                平衔接平衡,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统筹基本公共服务设


                施布局和共建共享,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率先在全区建立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脱


                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化水平。创新公共服务一体化管理机

                制,依托智慧城市建设一体化,推进政务服务、公共交通、教育


                医疗、就业社保等公共服务便捷共享。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四市


                社会保险关系无障碍转移接续,推动养老金领取资格核查互认。

                依托自治区异地就医结算管理体系,推进四市门诊特殊慢性病费


                用直接结算,扩大异地就医定点医药机构覆盖范围。加快医保电


                子凭证应用,全面实现扫码看病、扫码买药。开展四市异地工伤

                网上申报,实行“收受分离”。推动工伤认定政策统一、结果互


                认,加快实现失业保险接续网上直接办理。继续推进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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