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 - 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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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行为的信息归集、甄别研判、数据分析、办结销号等工作。开


                展政务失信行为大排查、大起底,推动整改落实。实行政府失信


                行为报告制度,制定失信责任追究具体办法。开展地区政务诚信

                状况评价,推动评价结果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


                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的应用。建立重点人员个人诚信记录,加强

                失信主体、失信行为惩戒。开展教育和人事人才、科研、民政、


                劳动保障、社保、文化和旅游、医药卫生、招标投标、生态环境


                等重点领域失信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超权限、超范围、超数

                额以及超时限查封、扣押、冻结问题专项检查。建立联合防范惩


                治虚假诉讼工作机制,开展深化虚假诉讼监督专项活动。

                      18.推进信用监管常态化。健全完善全区法人主体信用信息库,


                建立信用档案。依据权责清单,在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完善信用评


                价制度。建立“全生命周期”新型信用监管机制,推动“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和信用监管深度融合,实行差异化监管措施。强化


                市场监管领域企业信用与执法检查联动,对信用良好的企业原则


                上不主动开展检查,根据举报投诉、转(交)办等线索实施“事

                件触发式”检查;对信用风险一般的企业,按照常规比例和频次


                进行抽查;对违法失信、风险较高的企业,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和


                频次。建立商务领域信用奖惩机制,编制《内蒙古自治区诚信典

                型选树对象目录(2.0 版)》、《内蒙古自治区守信激励措施清单(2.0


                版)》。动态调整市场监管部门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完善公共

                信用信息分类修复制度,优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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