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自治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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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外无单”,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健全民间投资


                参与全区重点行业和领域体制机制,提高民间投资参与度,加强


                各地区民间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的考核。按照国家工作部署,

                启动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工作,深化效能评估结果运用,着力


                提升准入效能。深入排查归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全面

                清理各类显性和隐性壁垒。


                      6.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房屋建筑和城市基


                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完善工程

                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功能,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数字化报


                建,实现所有县城和旗县级以上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

                全覆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申报“一个系统”办理。加强工程建


                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化管理,细化量化受理审查标准,并向社会


                公开。加强审批用时管理,推进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和规划

                设计方案审查限时完成。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图纸全过程数字


                化管理,完善数字化施工图审查系统应用与监管。建立健全重点


                投资项目手续领办、代办、帮办机制,从落地、建设到投入使用

                全方位全流程跟踪服务。


                      7.推进能源、水利、交通等工程建设领域“一件事”集成办。


                探索开展能源、水利、交通“一件事”集成办,明确每个“一件

                事”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


                和数据共享。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改革

                措施和职责分工,推动改革任务落地见效。通过重构部门业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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