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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医疗保障 \ 经办服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医保局 文  号 内医保办字〔2020〕40
成文日期 2020-05-28
索 引 号
主题分类 经办服务
发布机构 自治区医保局
文  号 内医保办字〔2020〕40
成文日期 2020-05-28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全区异地就医备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6-07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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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医疗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医疗保障局:

为切实做好我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异地就医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扩大转诊转院范围

统一全区转诊转院就医地扩大至全国范围内所有统筹区,统筹区内三级及以上异地定点综合医院(二级及以上异地定点专科医院)均可就医。

二、缩短异地备案期限

为满足广大参保群众的就医诉求,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三类人员备案变更期限缩短为3个月。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5月28日




信息来源:自治区医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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