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内蒙古自治区重要地方标准发布会,自治区质监局副巡视员冯晔介绍我区第1批54项地方领航标准、8个工业标准体系等有关情况, 自治区编办副主任张小平介绍自治区行政审批相关标准情况并共同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内蒙古自治区重要地方标准新闻发布会主题发布词
内蒙古质监局副巡视员 冯晔
(2018年10月12日)
各位同志、各位新闻媒体的朋友们:
非常感谢大家来参加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再过两天,即10月14日就是第49届世界标准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三大国际组织将今年标准日主题确定为“国际标准和第四次工业革命”。
设立世界标准日的目的之一,就是宣传推广标准普及标准化知识。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致国际标准化组织大会的贺信中提出:标准是人类文明进步的成果,标准已成为世界“通用语言”。这一概括是十分准确的。自人类分工出现,物质交换产生和发展,标准也随之产生和发展。现代社会没有标准是不可想象的,国家间、企业间的贸易均以标准为基础,没有标准国际贸易不可能进行,标准就是世界的通用语言。现代社会标准已深入到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没有标准企业无法组织生产,没有标准行业无法组织管理,社会秩序也将无法得到保障,比如马上要专项发布的行政审批方面四项地方标准就是社会管理行政服务领域的标准实例。标准是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的技术支撑,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制度。因此,我国去年刚修订的《标准化法》将法的调整范围从工业领域扩展到工业、农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2017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将“加快标准提档升级”作为破除质量提升瓶颈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抓标准化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坚定决心。
在全国共同宣传世界标准日活动期间,我们借此机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各位介绍标准化工作,并发布一批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地方标准。下面我分三个方面通报有关情况:
1.全区标准化工作情况
自治区党委、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近年来我区标准化事业有了长足发展。自2014年全区施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成立了自治区政府标准化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37个成员单位部门参加;自治区政府与国家标准化委员会签署了“全面加强标准化战略合作备忘录”;建成新型工业、现代农牧业、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四大领域35个标准子体系;目前现行有效地方标准累计1235项;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地理标志注册商标累计达237个,自治区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达到58个,而且绝大部分是近三年组建的,引领了全区工业、农业、服务业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全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累计356个,我区的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总数在全国排名第4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均排名第6位。奠定了我区标准化工作快速发展的基础,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全区标准化事业进入了全新的、快速的发展时期。
今年以来自治区质监行业也开展了一批标准化项目,下面就质监行政审批标准化试点工作和基层党建标准化工作情况简要介绍如下:内蒙古质监局是自治区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八张清单”标准化试点单位,2018年7月起对开展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了详细部署。截止目前,已经完成自治区质监局重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种设备设计单位许可、特种设备制造单位许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单位资格许可、气瓶检验站检验资格核准、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计量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计量标准考核、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等共10项行政许可事项的207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编写,包括195项服务指南和12项审查细则的编写。各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基本实现了要素设置统一、办理流程统一、办理期限统一、审查程序统一、办理服务统一,充分考虑了与网上审批系统的有效衔接,为构建全区质监系统网上统一的行政审批标准化平台、实现“一网通办”奠定了基础。
内蒙古质量技术监督局积极探索“标准化+党建”的新模式,开展党建标准化试点工作。编印了《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标准化手册》对局机关及直属技术机构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建设、组织生活、党日活动等多方面进行规范,共编制党组与基层党组织13个工作方面的43个标准规范,74个附录性资料、表单,是标准助力基层党建发展的范例,对帮助各基层党组织解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标准不一致、管理不统一,程序不规范、记录不完善等问题,使其准确掌握工作的程序及工作要求,切实提高党建工作的有效性,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从而为质监事业科学、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是基层党建工作的创新之举。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具有一定参考意义。
二、发布内蒙古第1批54项领航标准
为助力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加快标准提档升级的要求,实现以高标准助力高质量发展,经各盟市、有关部门、自治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2016年、2017年以来批准发布的地方标准、团体标准进行推荐、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环节,自治区质监局、环保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牧业厅和林业厅6个部门联合对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效果明显的54项标准,批准为内蒙古第1批领航标准。包括40项地方标准(其中农业34项、工业4项、社会管理2项)和14项团体标准。
第一批领航标准主要涉及绿色生态、节能低碳、提质增效、品牌建设等领域,发布实施后对相关领域发挥着重要的技术支撑作用,在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好成绩。如:《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遥测法)》中的CO排放指标设定达到我国地方遥测标准中限值最严格水平,目前国内遥测法地方标准CO的取值介于2.0%-2.5%之间,本标准中CO排放限制取2.0%,强化了行驶机动车尾气的排放管理,对我区环境质量改善有着重要意义。《冷却(鲜)羊肉质量分级与评定》是我国羊产业第一个团体标准,标准实施以来,已初步形成“团体标准——行业引领——品牌营销”发展模式,小尾羊高端羊肉产品的竞争优势凸显,顺利打开北京、上海、湖北、四川等一线省市高端羊肉产品销售渠道,销量较同期增加了10%。在此带动下,包头不同种类的羊肉在淘宝、天猫的价格平均每公斤80多元,普遍高于其他省市羊肉价格。由于时间关系,仅举此2例,其他标准目录将以资料形式提供给大家。
三、发布8个工业标准体系规划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工业标准体系建设是我区推进标准化工作三年行动计划中的重点工作。确定了风电、光伏、新型煤化工、稀土、重点装备制造、羊绒制品和蒙药8个优势特色产业。通过标准体系规划研究与编制可以有效制定解决标准的盲目性,防止制定低效、甚至无用标准,提高标准制定的针对性,提升标准化工作水平。通过八项工业标准体系规划的研究,共梳理相关标准6815项。并梳理出亟待制定的标准项目183项,有效解决8个产业领域标准存在缺失和空白的问题。通过各产业标准体系规划和建设,就是要解决标准有没有,标准高不高的问题。标准水平高不高的重要标志是“有用”,“有效”两个指标。通过规划研究可以较好解决这方面的问题,加大这方面工作力度是今后标准化工作的重点之一。
风电标准体系是结合我区的风资源区域性低温、风沙大等特殊环境特点,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风电行业发展现状及发展趋势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304项,提出“具有内蒙古风资源特点的中小型风力发电机组技术要求”等17项亟需研制的风电标准;光伏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光伏产业相关标准92项,制定了“离网型光伏发电集中供电系统安装规范”等6项风电标准。为增强光伏产品的特性,实现了产业增效,提升了区内外市场的竞争力;新型煤化工标准体系,结合我区煤化工发展实际,共收集、整理相关国家标准40项,列出“煤直接液化石脑油”等25项亟需研究制定的新型煤化工标准。有效供给我区新型煤化工产业的标准,解决了煤气化和液化工艺及工程装置的标准不协调、不匹配等问题;稀土标准体系,围绕稀土生产中的节能环保、生产转型升级、质量提升等环节,建立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277项,列出“稀土冶炼分离工厂设计规范”等56项亟需研究制定的稀土标准。推动自治区稀土产业从原材料开采加工出口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品转型升级;有色金属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1715项,列出“绿色工厂评价标准 锌冶炼企业”等14项亟需研究制定的有色金属标准。推动有色金属工业结构调整和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重点装备制造业技术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相关标准2162项,列出“土方机械 非公路自卸车 轮胎、轮辋的选择与应用”等29项亟需研究制定的有色金属标准。为装备制造企业质量提升提供技术管理依据;羊绒制品标准体系,为大力发展我区羊绒产业、提升羊绒产品市场竞争力。收集、整理羊绒制品相关的标准96项,列出“半精纺羊绒针织纱”等21项亟需研究制定的羊绒制品标准,解决了我区羊绒制品地方标准供给不足的问题;蒙药标准体系,共收集、整理蒙成药、蒙药材、蒙药材炮制、蒙药辅料相关标准2129项,列出“驱黄水散”等21项亟需研究制定的蒙药标准。建立蒙药标准体系,对指导和完善蒙药标准制定,提高蒙药的生产和市场影响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从今年到2020年我区标准化工作将启动新三年行动计划,全区标准化的发展目标是“到2020年我区标准化整体水平达到全国中等水平,绿色农畜产品、新能源、煤化工、旅游等重点优势特色产业标准化工作迈入全国前列”,促使自治区标准化工作向“广覆盖、高水平、提实效”发展。为此我们将加大四个方面落实力度:一是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优化地方标准制修订程序,规范市级地方标准管理。全面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标准评价活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鼓励社会团体制定先进“内蒙古标准”。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与国际标准的对标达标活动。二是加强标准化组织领导。推动各级人民政府建立标准化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本地标准化工作重大事项。各地区各部门根据本计划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掌控工作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完成。三是加大标准化工作支持保障,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完善标准化法规体系。研究制定《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标准化战略纲要》,推进标准化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标准化支持激励政策,加强标准化政策与科技、产业、民生政策的衔接;加大标准化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加大投入,促进标准创新和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加大自治区科技计划和政策对标准化的扶持力度,将重要技术标准研究应用成果纳入自治区科技进步奖奖励范围。四是夯实标准化基础,提升标准化服务和信息化水平,加快“蒙古国标准化(内蒙古)研究中心”建设,开展标准互认、转化运用和适用性研究,带动标准、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宣传标准化方针政策、典型成果,广泛开展世界标准日、质量月、消费者权益日等群众性标准化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关注标准、使用标准的良好社会氛围。
以上是今天发布会的主要内容,今后我们将加大重要标准研制和发布工作力度,希望新闻界各位朋友能够继续积极宣传标准化工作和标准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扩大标准化社会影响力,增强社会公众的标准化意识,营造标准化和质量工作良好氛围。
谢谢!
内蒙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
四项地方标准新闻发布词
内蒙古自治区编办副主任 张小平
(2018年10月12日)
2013年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八张清单”,政府权力逐步清单化,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打造了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工作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肯定。自治区各地区、各部门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付出了很大的辛劳,为持续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行清单管理制度,做出了积极的努力和有益的探索。
国务院自2015年开始,对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进行明确部署,要求各地区加快工作步骤,持续改革创新,推动行政审批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行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和约束履职行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更高的层面强调了权责清单制度的重要性。但由于我区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开展的相对滞后,使得“八张清单”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各地区、各部门存在下放权力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在同一法律框架下,各地区的行政权力数量却有很大差异,行政权力名称不统一、内容不一致、办事流程、要件等基本要素也各不相同。虽然部分盟市开展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但缺乏全区统一标准。
针对这种情况,自治区编办(审改办)从2017年11月开始,以实现权力事项基本要素标准化为目标,集中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首先,对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所有权力事项,逐条逐项重新进行梳理确认,重新编制了《自治区本级权力事项清单》,编制完成《盟市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旗县级行政权力事项通用清单》,使同一行政权力事项名称、编码、类型、依据、流程等基本要素实现在自治区、盟市、旗县三级统一(简称“三级五同”),行政权力事项数量在同层级政府间基本相近,做到横向可对比、纵向可衔接。
在编制通用清单同时,自治区编办(审改办)与自治区质监局、自治区标准化院开始研究制定相关地方标准。2018年2月,自治区编办(审改办)提出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事项编码规则》、《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4项地方标准项目,列入2018年第一批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并组成标准编制组。标准编制组经过多次会议研讨,并在对湖北省、福建省、安徽省等区外先进省份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出了4项标准的基本要素,形成了征求意见稿。2018年6月,自治区编办对4项标准向自治区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征求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结束后,标准起草组汇总修改意见和建议后,形成标准送审稿。6月20日召开标准审定会,评审专家一致认为4项地方标准是自治区全面实行清单制度的有力举措,对加强我区清单制度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为推动行政机关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约束自由裁量权、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行政效能、建设全区行政审批“一张网”奠定了坚实基础。会后,标准编制组根据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再次修改,形成标准报批稿报自治区质监局。4项地方标准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发布,11月15日开始实施。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编制规范》(DB15/T 1471-2018)明确界定了基础清单的范围及相关概念,统一了基础清单内容格式,规范了基础清单中每张清单的基本要素,包括事项编码、事项名称、子项名称、权力类别、设定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办理基本流程等的内容及格式的具体要求。该项标准适用于全区基础清单的标准化规范化编制。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事项编码规则》(DB15/T 1472-2018)统一规范了行政权力、公共服务等事项的编码规则,做到“一权一码”,确保权力事项标识的唯一性,有利于基础清单事项的管理、实施和追溯,为信息系统开发建设、数据资源共享、实现网上审批服务和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编写规范》(DB15/T 1473-2018)主要规定了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的基本要求、要素设置、要素编写、格式编排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审批事项审查细则的编写。
《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编写规范》(DB15/T 1474-2018)主要规定了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基本要求、要素设置、要素编写、格式编排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行政审批事项服务指南的编写。
《服务指南编写规范》和《审查细则编写规范》以便民高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了政务服务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审批流程、办理服务等基本要素,实现办事要件、办事指南和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使企业群众能够看得懂、用得上、便查询、可监督,推进行政审批可预期、可操作、可验证、可考核、可监督,建成涵盖行政审批“全事项、全过程、各环节”相互配套协调的标准体系,更好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优质服务。
推行基础清单标准化建设,作为巩固和拓展“放管服”改革成果的有效手段,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使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及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建设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等目标奠定基础。各试点单位要边试点边总结经验,为全区推开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提供良好的示范和借鉴,我们将在认真总结的基础上,在全区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实现全区各级行政机关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
内蒙古自治区重要地方标准发布会答记者问
内蒙古广播电台记者:发布“领航标准”出于哪些考虑?
冯晔: 发布“领航标准”主要出于两方面的考虑:
一是为助力质量提升行动,落实“加快标准提档升级”的要求。党的十九大要求“瞄准国际标准提高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用先进标准引领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的意见》强调指出,要瞄准国际标准提高装备技术水平。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以高标准带动高质量。近日经自治区党委深改组审议通过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方案》也对加强标准和质量创新提出相关任务。标准化作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的技术支撑,在便利经留往来、支撑产业发展、促进科技进步中具有基础、引领、战略作用,加强标准化建设显得更为迫切、尤为重要。制定实施一大批高水平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是我区今后几年标准化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是为加快标准的实施与推广。标准的生命在于实施,标准有效实施才能切实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今年1月1日实施的新标准化法对“标准实施”有了更明确的要求,新增了推动标准作用发挥的规定。因此,为了让全社会了解标准、使用标准,重视标准文本的宣传和解读,自治区质监、环保、交通运输、水利、农牧业和林业6个厅局联合,对2016年以来批准的54项技术上先进、经济上合理、实施效果明显的标准进行了发布,配套出版了《内蒙古自治区领航标准梗概(第1批)),进一步向社会介绍领航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 以及对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做贡献。
今后,我局将积极联合自治区有关部门不断制定发布新的“内蒙古领航标准”,推动自治区各领域先进领航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内蒙古日报蒙文版记者:为什么要建设蒙药标准体系?
冯晔:蒙医蒙药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独特的医药卫生保健资源、作为潜力巨大推动产业转型的经济资源、作为传承创新的科技资源和蒙文化资源以及重要的草原生态资源,将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
蒙医蒙药是蒙古族在长期的医药实践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传统蒙医学药学,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点。现代蒙药学是在传统基础上,汲取了藏、汉等药学精华形成的独立医药体系,在我国民族药中占有重要地位。但由于标准体系的不够完善、有的蒙药甚至没有成文标准等原因,制约了蒙药的生产和市场影响力。制定蒙药标准体系规划,完善蒙药标准体系已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标准体系规划》对明确蒙药标准范围、指导蒙药标准的制修订和完善蒙药标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蒙药标准化是蒙药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工作,蒙药标准是推动继承创新、促进学术进步的有效途径,是保持和发扬特色优势的重要载体。通过蒙药标准化研究,建立系统完善、适应发展需求的蒙药标准体系,将有力提高蒙药的健康服务能力与贡献度,占领国际标准竞争高地,也将有效把握我区蒙药在国际传统蒙药学标准制定中的主导权与话语权。
人民网记者:请问我区为什么要制定发布行政审批基础清单4项地方标准?
张小平: 2013年以来,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八张清单”,政府权力逐步清单化,将权力关进了制度的笼子,进一步打造了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工作得到了李克强总理的肯定。
在工作中,也暴露出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各地区、各部门存在下放权力不合法、不合规的问题。在同一法律框架下,各地区的行政权力数量却有很大差异,行政权力名称不统一、内容不一致、办事流程、要件等基本要素也各不相同。虽然部分盟市开展了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但缺乏全区统一标准。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编办(审改办)从2017年11月开始,以实现权力事项基本要素标准化为目标,集中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基础清单标准化体系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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