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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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区域及农村牧区疏解延伸,充分整合“东部地区复合型功能


                拓展翼”上各康养资源丰富节点城市,共同培育发展以医养结合、


                生态养生为特色的康养服务业,打造一批以健康养生为核心的特

                色康养服务区和健康养老示范基地。依托森林、草原、沙漠等康


                养资源,打造草原休闲度假综合体、康养小镇等多元(泛)康养

                载体,大力构建以健康养生、旅游休闲、体育运动为核心,以现


                代农牧业、文化创意等产业为支撑的阳光康养产业体系。坚持以


                旅游促康养、以康养促旅游,加快推进文旅康融合发展,在阿尔

                山市、鄂托克旗、康巴什区、集宁区、察哈尔右翼中旗、敖汉旗、


                多伦县、乌拉盖、大兴安岭等地区打造一批特色温泉、草原森林

                等康养品牌。加快建设呼伦贝尔、兴安盟、通辽、赤峰、阿拉善


                等中医药(蒙医药)生产基地,打造以中医药(蒙医药)为主题


                的康养基地。建设一批特色区域性旅居“候鸟式”康养基地和社

                区康养中心,加快配套发展养老服务和医疗服务业,建设智慧养


                老和医疗服务体系,满足多层次康养需求。





                           第四章          聚焦重点领域,构建服务业发展新体系






                      聚焦我区产业转型和居民消费升级需要,积极推动生产性服

                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高品质和多样


                化升级,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多元化发展,着力构筑特色鲜明、结

                构合理的服务业产业体系,重点发展现代金融、现代物流、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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