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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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入驻自治区。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按照


                “扶龙头、推上市、强产业”路径,联合金融机构挖掘优质上市


                后备资源,推动自治区龙头和特色企业做好改制规范。开展“服

                务重点产业企业”路演对接专项行动,满足拟上市企业战略融资


                和上市发展前期需求。加快推动自治区马铃薯、葵花籽在期货交

                易所上市,积极推广“保险+期货”业务模式。发展保险市场,


                争取设立、引进农牧业保险法人机构,支持发展农、林、牧类大


                宗商品和特色产品保险。健全农业保险的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全

                面提升农牧业保险服务能力。进一步拓展区域特色险种,积极推


                动肉牛肉羊雪灾旱灾气象指数保险项目由点到面铺开,扩大苜蓿

                种植保险、马铃薯价格指数保险等新业务试点范围,鼓励开展商


                业性肉羊肉牛养殖保险、骆驼保险等新型业务。支持保险机构创


                新设计具有自治区特色和绿色产业特点的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

                加强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试点及推广工作。规范发展股权投资


                基金行业。大力发展信托、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组织机构。筑


                牢地方金融风险防控体系,应用科技手段,搭建集资金监测、风

                险预警和风险处置等功能为一体的地方金融监管平台。加强跨行


                业、跨市场监管协作,完善金融风险防范处置机制。


                      创新金融服务业态。加强金融业态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

                新。优化金融服务,积极拓展订单质押、动产质押、保单质押、


                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品种。促进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

                司、科技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社区银行等新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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