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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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重点举措
第一节 着力加强教育服务能力
1.提升服务乡村振兴水平
巩固教育扶贫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做好控辍
保学工作。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着
力提高乡村学校办学水平。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教育扶持,保
障搬迁户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精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
养改善计划,不断提高学校食堂供餐比例和供餐能力。在脱贫地
区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公费师范生计划、优师培养计划,继续落实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
家级培训计划、原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
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加快乡村振兴人才培养。大力发展现代农业职业教育,支持
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加强涉农、涉牧和现代服务业学科专业
建设,加快乡村振兴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加强脱贫地区职业院校
基础能力建设,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加快培养现代农牧业专业人
才、经营人才和新型职业农牧民,提升农牧区人力资源开发水平。
推进涉农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2.提升高校科技服务水平
提高高等学校科技创新治理能力。改革高等学校教师科研评
价制度,推进科研诚信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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