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P. 34

自治区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重大需求;硕士学位授予高校以培养


                专门知识和技术应用人才为主体,特色服务区域经济和行业发


                展;其他本科高校主要以培养技术应用人才为主,服务区域行业

                企业。编制自治区高校设置规划,通过新建、分立、转设、资源


                整合等方式,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和高校布局,着力推

                进质量高、特色强、规模适度高校建设;着眼区域布局、产教融


                合、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在全区组建 3 所左右高水平本科职业


                学校,逐步形成分类规划、分类投入、分类建设、分类指导、分

                类评价的高等教育治理新格局。


                      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和学科布局优化。制定自治区“双

                一流”建设实施意见,按照“总量适度控制、开放竞争、精准支


                持、动态调整”的基本原则,开展自治区“一流学科”建设成效


                评价和动态调整,推动优势特色学科争创国内一流,实现进入全

                国学科评估前 10%的突破。鼓励以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


                需求为目标,实施学科交叉与融合创新,支持“一流学科”牵头


                构建跨院系、跨学校、跨区域的学科集群,形成核心竞争力,打

                造创新高地。积极推进高校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授权点建


                设,支持内蒙古财经大学、包头医学院、包头师范学院和内蒙古


                艺术学院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支持呼和浩特民族学

                院、集宁师范学院、河套学院、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硕士学位授


                予单位立项建设工作。支持高校围绕自治区高质量发展的急需学

                科和紧缺人才,在能源资源利用、绿色农畜产品、关键工程技术、



                - 34 -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