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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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本科等的培养衔接和贯通培养。鼓励高职学校“提质升级”,
支持符合条件、办学质量好的高职学校申办职业教育本科专业或
申建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引导推进地方本科院校转型发展。完善
高职学校单独招生制度,推进“文化素质+职业能力”考试招生
方式。探索实施职业技能竞赛与升学考试对接的政策。
提升职业教育质量。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推动
职业教育高质量、类型化发展。实施“中职”强基工程,推进优
质中职学校和优质专业建设,新建、改扩建一批中职学校,整合
办学质量不高、吸引力不强的“空、小、弱、散”中职学校,重
点支持一批旗县级中职学校全面改善办学条件、稳定办学规模、
提升办学质量。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根据发展需要办
好 2 所以上中职学校。着力支持 3 所左右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
校和专业群建设。实施自治区“双高”计划,支持建设 8 所左右
自治区高水平高职学校和 25 个左右自治区高水平专业(群)。积
极优化专业结构布局,建立发展改革、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联动机制,完善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产
业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开设专业机制,探索建立人才需求发布机
制,根据人才需求合理设置专业,适度超前培养新兴产业急需人
才。围绕自治区主要产业推进重点专业建设,加强专业群建设,
开展“岗课赛证”示范专业建设,形成紧扣产业、突显特色、差
异化发展的专业体系。推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畅通职业
院校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建立健全自治区职业院校各类技能竞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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