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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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子女、引进高端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克服以分数贴标签的


                不科学做法,树立科学成才观,严禁以下达升学指标或片面以升


                学率来评价学校和教师。依法依规规范民办学校和校外培训机构

                办学行为,加强登记、教学、收费、审备等监管工作,开展违法


                违规举办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健全政府、学校、家庭、社会

                共同参与减负的机制,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


                和校外培训负担。切实提升学校育人水平,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


                准和课程计划,严禁违规增减课程与课时。全面加强学生作业、

                手机、睡眠、体质、读物管理。建立政府和家庭合理分担机制,


                全面开展课后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专栏 6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程

                     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为抓手,推动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办人民

                满意的教育。到 2025 年,20%左右的旗县(市、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
                质均衡发展验收。


                      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统筹实施教育强国工

                程、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项目,开展“示范高中”“县域


                优质特色高中”创建工作。加强县域薄弱普通高中建设,建立自

                治区级示范高中对口帮扶城乡薄弱高中机制,支持每个旗县(市、


                区)至少办好 1 所优质普通高中,形成一批课程特色明显、布局


                合理、充分满足多样化学习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

                      推动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强化综合素质培养,全面实施


                普通高中新课程,使用新教材,加大对新课程新教材国家级示范

                区和示范校的支持力度,加强特色课程建设。探索“备-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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