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P. 32
机制。
专栏 7 职业教育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推进教育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内蒙古自治区职业教育服务能
力提升工程。
2.强化中职教育发展基础,巩固高职教育主体地位,推动学历教育与
职业培训并举并重,深化职普融通、校企合作。
3.着眼区域布局、产教融合、办学质量和服务能力,稳步开展职业本
科教育,在全区申建 3 所左右本科职业学校,支持 8 所左右高职学校设置
职业本科专业,健全高职应届毕业生升入职业本科专业继续培养机制,完
善中职、高职、职业本科等多种衔接人才培养模式。
4.推进呼包鄂乌职业教育一体化发展,加强赤峰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
验区建设,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引擎地区提供技术技能型人才支
撑。
5.推动职业教育纵向贯通和区域性集团化发展,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构
建新发展格局能力,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
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落实自治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任务
要求,建立健全自治区级产教融合认证制度,开展产教融合型企
业培育和认证,定期公布参与校企合作的规模以上企业名单。出
台并推动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建成 8
个左右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在现有基础上择优共建 20 个左右
自治区级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5 个左右高水平产教融合实
训基地,培育 80 个左右产教融合型企业。推进现代学徒制,稳
步实施“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区内外骨干企业与职业院校
通过订单等多种形式,开展紧缺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合作。加
强职业教育集团和职教联盟建设,推动职业教育协同协作、共同
发展。
- 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