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 2022 年自治区全社会重点领域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政办发〔2022〕44 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有关委、办、厅、局: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重点 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 年 7 月 7 日 (此件公开发布)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