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全社会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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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内蒙古自治区全社会重点领域
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
明思想推进全社会资源全面节约集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
导意见》)精神,结合自治区 2022 年全社会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集
约利用工作实际,制定如下要点。
一、节约集约利用能源
(一)完成 2022 年钢铁、铁合金、电石、焦炭、石墨电极行
业限制类产能有序退出任务和重点行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计划。
(二)制定印发《关于完善能耗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保障“稳
中求进”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坚决遏制“两高”项目低水平盲
目发展管控目录》,修订印发《关于确保完成“十四五”能耗双
控目标任务若干保障措施》。
(三)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煤电改造升级实
施方案》,完成 2022 年淘汰落后煤电机组、煤电机组“三改联动”
计划。
(四)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优化调整
运输结构实施方案》,推进实施“易大宗打造中蒙经济走廊煤炭
能源进口样板、创新无人运输通关物流供应链多式联运示范
工程”。
二、集约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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