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自治区全社会重点领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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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完成节水型单位、节水型高校第二批、节约型机


                关的创建工作任务,启动、推进国家级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工作。


                     (二十五)完成“草原英才青年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计划”年

                度任务,以及围绕自治区首批打造 12 条重点产业链的企业人才


                引育工作科研经费支持任务。组织开展第二批全区人力资源诚信

                机构评选。


                     (二十六)开展呼和浩特市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完


                成城市绿色出行比例达到 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

                80%的目标任务。


                      八、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二十七)制定能源、土地、矿产、水、粮食重点领域贯彻


                落实《指导意见》专项落实方案。


                     (二十八)建立自治区全社会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议事协

                调机制。


















                   抄送:自治区党委各部门,内蒙古军区,武警内蒙古总队。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自治区监委,自治

                           区高级人民法院,检察院。
                           各人民团体,新闻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电处                                        2022 年 7 月 7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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