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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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自治区级医
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六)社会稳定组。
组 长: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总队,盟市、旗县(市、
区)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秩序,开
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盟市、旗县
级人民政府及宣传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舆情处置引导。
(八)应急保障组。
组 长:事发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气象
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盟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
开展气象监测预报,对事故现场环境实时监测。
(九)善后工作组。
组 长:事发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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