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冶金等工贸行业、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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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伤员救治和医疗卫生保障,调配自治区级医


                疗资源指导援助,开展现场卫生防疫。

                     (六)社会稳定组。


                      组         长:自治区公安厅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公安厅、武警内蒙古总队,盟市、旗县(市、


                区)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负责现场及周边治安、警戒和道路交通秩序,开

                展人员核查和遇难人员身份识别工作。


                     (七)宣传报道组。

                      组         长: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党委网信办,盟市、旗县


                级人民政府及宣传部门。

                      主要职责:组织开展新闻发布、新闻报道,舆情处置引导。


                     (八)应急保障组。


                      组         长:事发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成员单位: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蒙古气象


                局、内蒙古通信管理局,盟市、旗县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单位。


                      主要职责:组织交通运输、通信、电力、后勤服务等保障,

                开展气象监测预报,对事故现场环境实时监测。


                     (九)善后工作组。

                      组         长:事发地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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