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P. 34

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


                紧迫感,坚持和完善政府负责的重大工程建设领导机制,把湿地


                生态保护和恢复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林草、

                自然资源、水利、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


                分工,承担湿地保护、修复、管理有关工作。加强对湿地保护与

                利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切实加强日常监督指导,


                建立健全湿地保护与利用的目标责任制,履行好湿地保护修复的


                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管责任。



                                             第二节         强化制度建设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

                大执法司法工作力度,让严格的法律责任落到实处。广泛运用线


                上线下多种途径开展宣传解读和培训,增强全民湿地保护法律意


                识,形成知法守法、依法保护的湿地保护新局面。积极推动修订

              《内蒙古自治区湿地保护条例》,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控、生态保护


                红线管理,依法依规加大破坏湿地行为执法查处力度,严禁随意

                侵占湿地和随意改变湿地用途。




                                         第三节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

                多元化投入的湿地保护修复投入政策,为促进生态恢复提供资金


                保障。积极争取国家、相关基金会、银行对自治区湿地保护与修


                - 34 -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