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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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生态系统监测点、水文水质监测点、气象监测点、鸟类监测点、
鸟类救护站、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等野外监测站点为一体的
湿地资源监测体系,健全完备可视化监测系统,全面提升湿地生
态监测能力。充分利用地理信息系统,采用“3S”、无人机巡航、
红外相机拍摄等先进技术,结合实地调查,系统、详细地监测各
种湿地类型的物种数量。开展重点水禽生物习性、种群数量、迁
徙规律监测,候鸟、留鸟等鸟类对湿地生态的影响监测以及外来
物种监测等湿地专项监测活动。在重要湿地动态监测的基础上,
对其生态状况进行评估,发布预警信息,同时加强对一般湿地的
监测。探索开展泥炭沼泽湿地监测,根据调查和监测数据进行综
合分析和客观评价,为建立全区泥炭沼泽碳库资源数据库和管理
信息平台提供统一完整的基础数据,为实现泥炭沼泽碳库资源科
学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以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探
索开展全民所有湿地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试点工作。
强化湿地资源监管工作。加强湿地资源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依法依规对湿地保护、修复、利用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
处破坏湿地的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加强重
要湿地保护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湿地保护约谈工作,对未能履
行湿地保护责任的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自治区将实行湿
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将湿地保护纳入地方人民政府综合绩效考核,
通过多渠道多手段形成合力,切实把湿地日常监管工作压紧压实。
加强湿地保护培训与宣传。争取每年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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